中读

2.5  萨特 | 我们该如何更好地“存在”、活着?

作者:杜小真

2020-07-12·阅读时长6分钟

41608人看过

2.5  萨特 | 我们该如何更好地“存在”?

23.0MB
00:0016:44

三联中读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杜小真,欢迎和我一起走进20世纪十大思想家。在上一节中,我们谈到了从萨特早期思想看意识哲学的形成,这一节我们要讲讲《存在与虚无》——对存在的探索

《存在与虚无》:法国存在主义奠基之作

首先,我们要谈谈《存在与虚无》,这是萨特很著名也是法国存在主义的奠基之作。这部论著论述人的存在,论述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所以《存在与虚无》中的“存在”,主要是指意识之外的世界,而“虚无”讲的是人的存在,实际上讲的就是“意识”,而“意识”如何能够成为人的“存在”。所以,“存在与虚无”就说明,“存在”和“意识”不是一个东西,是有区别的。

《存在与虚无》,(法) 萨特 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09月出版

1、两种“存在”的前提—现象

第一点,谈谈萨特的两种“存在”的前提,也就是现象的观念。萨特首先提出的是“存在”的问题,而有关“存在”的理论逻辑出发点是“现象”。这种现象,意味着潜能和活动的二元,活动本身就是一切,在活动的里面没有一种潜能为之对立,也就是,现象显现出来什么样,本质就是什么样,你显现出什么样,你就是什么样的存在,你就是什么样的潜质。

萨特举了一个例子,普鲁斯特,一位写过《追忆似水年华》的非常有才华的法国作家。萨特非常喜欢他。他举例子说,他是一个“天才”,这个“天才”的本质,并不是孤立的一部作品的结果,也决不是创造某些作品的特殊能力:他的“天才”被看作为人的表现的总体的结果。所以,正是普鲁斯特一系列作品的显现,一系列的自我显现,表现出了他的天才本质,我们于是称之为天才。这也是萨特经常谈到的,你如果表现出来的现象是什么,你就是什么,就是本质。而这个显现不是一时的显现,而是一系列的显现。所以萨特想要说明的就是,本质不是先定的,很多东西都是这样。你说人是个绝对的天才,不是先定的,而是一系列的显现所决定的。

2、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

第二点,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是萨特“存在先于本质”的来源,先要“存在”,而存在是不断显现的一系列的结果。

所以萨特区分了“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他要说明,本质的现象和显现,不在对象之中,它只是对象的意义,揭示了对象一系列的表现。所以,现象的显现是在外的,并不是隐藏在对象后面,你显现出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你的本质就是什么。没有什么原来初心是这样,但是做了很多坏事,一件件坏事都出来,只能说明你是一个做坏事的人,而不能说后面还藏着一个好心,或者原来最初的目的是非常好的,这都没有用,因为你显现出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就是你的本质。

所以,存在并不是对象的一个性质、特点,对象本身并不缺乏存在。对象的存在是绝对的,但它的性质、特点的揭示,并不在这个存在之中,而是需要用直接的方式使存在的现象显现出来。所以这一点就是刚刚我们谈到的要显现出来。

萨特

所以,“存在”是一切显现物的条件,显现物的存在是为着被揭示。何以证明你存在?你必须显现。所以存在的现象只是一种显现,如果不显现,无法说明存在。比如桌子,如果不是人指向它,形成了桌子的意识,说明桌子存在,它向意识显现,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在萨特看来,这个桌子不存在。因为没法说明存在,只有在向人显现以后,它才存在。

所以,“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现象的存在”就是独立于我们的,现象的存在必须要揭示。所以萨特说,“存在的现象”是本体的,通过各种体验可以揭示它。而“现象的存在”,是未被揭示的存在,是“我”之外的任何东西,等待着我们去揭示、认识。所以,认识不能赋予自己存在的理由,也就是说,“现象的存在”不能还原为“存在的现象”,只有能够显现出来的“存在的现象”,才是本体的。

3、自在的存在  

从以上述论述中,萨特引出了“自在的存在”的概念。“自在的存在”不是意识,而且在意识揭示它之前就已经存在着了,就是我们外部的一些事物。这样的存在就是“自在的存在”。

“自在的存在”有如下特点:

1)“自在的存在”是超越意识的存在,它既不是肯定的,也不是否定的,它就是它自身的固有。它也不能通过创造来解释。而“自在的存在”是充实的、完满的、不透明的,永远不能变成为异于自身的他物。这是“自在的存在”的一个特点。

2)“自在的存在”超出了主动和被动的范畴,它只是相对自身获取意义。所以,“自在的存在”不是创造出来的,不能通过创造来解释,也不能用被创造来解释。它只是在那待着,存在着,它就是自己的原因。

3)“自在的存在”既不是可能的,也不是必然的。“自在的存在”是偶然的。“自在的存在永远既不是可能的,也不能是不可能的,它就存在着。所以,当意识说存在是多余的,就是说意识绝对不能从任何东西中派生出存在。因为“自在的存在”不是谁创造出来的,它和别的存在没有任何联系,所以萨特说它永远是多余的。

4、自为的存在

第四点,我们谈下“自为的存在”,也是萨特最重视的存在。

1)作为自为的存在的内在结构的意识

第一个小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自为的存在”实际上讲的就是人的存在。所以第一点,萨特在谈到“自为的存在”,把它和意识紧密联系起来。也就是说,“自为的存在”内在结构是意识,所以,“自为的存在”是从意识论出发展开的。所以,意识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存在的联系,就是变化本身,就是刚才说的虚无。意识本身空无内容,只是“对某物的意识”,它就总是指向“自在的存在”。

所以,说到底,“自为的存在”一方面向着“自在的存在”自我超越,一方面又把自己当作异己的他物来自我认识。这样,“自为的存在”的规律,就是在面对“自我”在场的形式下,成为自身。”

可以看出,“自为的存在”总是要不断地脱离自身,超越自我,超越对象。由于意识与自在不同,它把虚无引入世界,虚无就是作为意识的结构出现的。

所以人的存在永远处在变化之中,不可能说说一个人就只此一次的存在,存在以后就安静了,是不断地要存在。另外,萨特的自我,对自身来讲,是主体内在性的理想距离,是一种要逃脱一致性又要取得统一的方法。所以,意识对自我的在场,引出了人的意识对自我的起跃,也就是一种超越。所以,“自为的存在”是自我规定自己存在的,因为它不能与自身相遇:如果它是面对自我的在场,那就意味着它并不是自身。”所以,萨特“存在先于本质”的著名论断就是由此而来的。人必须要先显示自己,要证明自己的“在”,才能不断地显示自己的本质。

这是我们讲的意识是“自为的存在”的内在结构,那外部结构呢?就是“人为性”。

2)作为自为的存在的外在结构的“人为性”(事实性)

关于“人为性”,有人翻成事实性,我还是暂时翻成“人为性”。从内在结构看,人是纯粹的虚无,人是意识,是个非存在。但人又有身体,所以不能说成是纯粹的虚无,所以人一方面是“存在的虚无”,一方面又是“变成”存在的虚无,有一个过程,只要你活着,是一个变成存在的虚无。

“自为的存在”不光有一种内部结构,还有一种外部结构。比如说,“皮埃尔是法国公民”,“施密特是柏林工人”……当我们这样说时,意识是存在的。如果形成了事物的某些观点,那么事物就有了规律或必然性,所以这种关系,使得意识成为了与事实同类的存在,这种存在就表明了“自为的存在”的外在结构,也就是“人为性”(facticite)。

萨特用的“人为性”在德文中是Faktizitat,含有人造的意思,既成事实的意义,萨特想用它来阐明“自为的存在”的外在结构。作为“人为性”的核心,仍然是主观性、意识,萨特所以称之为“必然性”,因为是他给出了秩序;一方面,它是对“自在的存在”的观点,即意识、虚无是以存在即“自在的存在”为基础的;另一方面,这样给予事物的意义,从外面把握住意识给出的,因此不是由纯粹意识、纯粹虚无给出的,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所以“人为性”就是偶然性包围着的必然性的结构。

所以,我们简单做一个小结,萨特关注研究的是存在的东西,“自在”和“自为”是由一个综合联系重新统一起来的,而这种综合联系就是“自为”本身,因为“自为”不是别的,就是“自在”的纯粹虚无化。对于自为,我们无须拷问它可用什么方式与自在统一,这是因为自为根本不是一个实体,它是作为虚无化、凭借自在“被存在”的,就是要借一个东西使自己存在,同时在对“存在”的虚无化中,把“自在”(世界)显现为“现象”。所以,“存在”实际上是个体的偶发事件,自为的显现是走向存在的绝对事件。自为要不断显现,显现自己的存在,这是绝对的,这一点是非常发人深省的,也是为他的自由理论作铺垫。

这一节就到这里,下一节我要为大家讲的是萨特的自由理论。

一起跟随思想家

回望20世纪


文章作者

杜小真

发表文章6篇 获得20个推荐 粉丝236人

北京大学哲学系退休教授

中读签约作者

收录专栏

和思想家一起漫步

20世纪留给我们的10种远见

1人订阅

现在下载APP,注册有红包哦!
三联生活周刊官方APP,你想看的都在这里

下载中读APP

全部评论(520)

发评论

作者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