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
2019-04-12·阅读时长1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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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 ·菲尔林(John Ferling)是美国西佐治亚大学荣休教授,长期致力于美国 “建国之父 ”的历史研究,长于以人物复原历史,著述颇丰,我们不妨称他的系列研究为 “国父史学 ”。在新近出版的《杰斐逊与汉密尔顿:美利坚是怎样炼成的》(Jefferson and Hamilton: The Rivalry That Forged A Nation , Bloomsbury Press, 2013;商务印书馆二○一五年版,以下简称《炼成》)中,菲尔林通过对杰斐逊与汉密尔顿这两位 “建国之父 ”的平行研究,指出在美国二百多年的政治历程中,“那些相左的意见像是美国政治体的 DNA双链 ”(“前言 ”第 2页,下引此书只标注页码),共同炼成了今天的合众国。这就避免了对美国政治思想源头的单一理解和对美国 “建国之父 ”的脸谱化描述,既是对政治史研究范式的坚守,又是对美国政治传统解读模式的重塑。
一
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的传记当今 “随处可见 ”(381页),但《炼成》可以说是一部独特的 “双传记 ”。它在叙述上带有明显的共时对称性,突显出两位传主不同的政治与人生哲学,以及在美国建国历程中每一个重要时刻的政治分歧与不同贡献。首先,作者指出,杰斐逊 “软弱、犹豫不决、优柔寡断 ”,“更像是一位哲学家而不是政治家 ”(283页),他是个乐观主义者,相信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可以让人类拥有爱和怜悯之心;但汉密尔顿 “傲慢自大、争强好胜、狂妄自负、野心勃勃 ”(311页),是个悲观主义者,在他的眼里,人类大多数都被 “贪婪、野心和利益 ”左右,“热衷于权力 ”(188页),因此他对人类的自我管理能力持怀疑态度。其次,从这两种不同的人性论和政治观念出发,汉密尔顿赞成新宪法,杰斐逊则反对新宪法的根本原则。菲尔林总结说,从本质上讲,杰斐逊是想 “推动被治理者的愿望的实现,而汉密尔顿则强调秩序和稳定 ”(188页)。汉密尔顿希望通过设立国家银行和扩大税收挽救危机,但杰斐逊认为这是鼓励 “致力于货币和股票投机 ”(第十章标题)。同样身为 “建国之父 ”,两人对独立后的国家出路意见相左。汉密尔顿亲英,杰斐逊亲法。汉密尔顿希望美国保留英国的君主制的某些元素,并且与英国重修旧好,为此不惜与法国这位独立战争时的盟友交恶;杰斐逊厌恶君主制对人性的压制,希望美国建成共和制国家,为此要断绝对英国的依赖,继续与法国发展关系。菲尔林坦言:“三年前的某天我开始写作这本书时,比起汉密尔顿,心中对杰斐逊敬仰更多一些。”(“前言 ”,8页)
从这部 “双传记 ”中,细心的读者还可以探寻两位传主在那个波谲云诡的时代里的人生交集。证据充足的第一次晤面发生在一九○○年的纽约。当时两人同在联邦政府供职,汉密尔顿从未邀请过杰斐逊来家中做客,而杰斐逊 “一安顿下来就宴请了汉密尔顿至少两次 ”。当汉密尔顿端详杰斐逊家中悬挂的绘画作品时,杰斐逊告诉他那上面画的是约翰 ·洛克、艾萨克 ·牛顿和弗兰西斯 ·培根,而且称他们为 “有史以来世界上出现过的三个最伟大的人物 ”。汉密尔顿当即回答:“史上最伟大的人物是尤利乌斯 ·恺撒。”(208页)在汉密尔顿提出国家银行方案之前,“杰斐逊还没有反对过汉密尔顿的任何议案,两人一直保持着友善但并不亲密的关系 ”(221页)。华盛顿签署国家银行方案后,两人的分歧快速增长。用杰斐逊本人的话说,两人在内阁里开始了 “每天像两只公鸡一样的争斗 ”(223页)。汉密尔顿决斗致死之际,杰斐逊正处于痛失爱女(波莉)的悲痛中。惊闻老对手的死讯,杰斐逊称这是 “非同寻常的大事 ”。迟暮之年,“当年的恩怨纠葛 ”早已烟消云散,杰斐逊忆起汉密尔顿,称其 “无私、诚实、令人尊敬 ”(360页)。
菲尔林对两位传主的形象勾画,是在更多 “建国之父 ”的背景下不断展开的。汉密尔顿早年在大陆军中任华盛顿的副官,深得华盛顿器重。终其一生,二人交往密切。菲尔林指出:“华盛顿清楚汉密尔顿是个梦想家 ……最重要的是,华盛顿知道汉密尔顿想要什么,而那也正是他想要的。”(204页)从这一点讲,美国不少历史学家说汉密尔顿与华盛顿是互相利用的政治同盟,亦不为过。杰斐逊与华盛顿的交往多有龃龉。仅以早年为例,一方是享有盛誉的《独立宣言》起草人,另一方是众望所归的大陆军总司令,但在独立战争期间,身为弗吉尼亚地方长官的杰斐逊在本土军事防御上自顾不暇,双方推诿指责。二人分歧的根源在于不同的政治理念。菲尔林指出:“杰斐逊逐渐意识到,华盛顿实际上也是联邦派。”(307页)当然,个性因素也是有的。“杰斐逊对华盛顿非常敬重 ……汉密尔顿对华盛顿非常了解。”(234页)两位传主与约翰 ·亚当斯是另外一种微妙关系。一七九九年的一天,汉密尔顿贸然拜访亚当斯总统,批评总统的外交政策,“汉密尔顿越侃侃而谈,亚当斯就越怒气丛生 ”。总统认为汉密尔顿是 “一个莽撞无礼、不学无术的蠢货 ”(318页)。杰斐逊在早年服务国会期间,与亚当斯 “建立了相互尊敬的友善关系 ”;旅法期间,他与先期来到巴黎的亚当斯和富兰克林 “成为亲密的朋友 ”。杰斐逊还是亚当斯夫人阿比盖尔 ·亚当斯的挚友,“跟阿比盖尔待在一起让杰斐逊感到愉快,他很享受与她共处 ”(148页)。杰斐逊虽然对亚当斯总统的执政多有微词,一度几乎绝交,但晚年尽释前嫌。杰斐逊受到麦迪逊的钦佩,与其结下了友谊。麦迪逊多次规劝杰斐逊为国家贡献自己的才华,“对杰斐逊回归政坛功不可没 ”(141页)。同为《联邦论》的作者,汉密尔顿与麦迪逊都希望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但“麦迪逊对建立国家银行并不热衷,另外对于汉密尔顿所青睐的品种繁多的国税,可能一直都不同意征收 ”(134页)。
二
杰斐逊与汉密尔顿作为政治分歧的两个源头共同炼就了美利坚,美国此后两百多年的宪政实践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说是这两个源头的“原则与妥协 ”的结果〔参见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二○一四年版〕。
杰斐逊与汉密尔顿共同开启了美国党争的历史。独立之前,母国的托利党与辉格党的政治分歧被移植到殖民地。在独立战争时期,又分化出 “分离派 ”与“效忠派 ”(中译本作 “保皇派 ”;在菲尔林的著述中,效忠派代指托利派)。在制宪时期,出现了联邦派与反联邦派。新宪法生效后,一些反联邦派成员结成民主共和派,党派斗争加剧。以《合众国公报》(Gazette of the United States)与《国家公报》(National Gazette)这两份出版物为中心,联邦派与民主共和派构建自己的思想堡垒,表现出现代政党的组织特征。但是,在建国之初,党派之争是受到警觉的。面对汉密尔顿与杰斐逊围绕国家财政问题日益尖锐的争斗,华盛顿 “一方面担心他所支持的汉密尔顿主义能否幸存下来,另一方面担心美国联邦能否在激烈的党派之争中幸存下来 ”(232页)。他给这两位内阁成员写信,要求他们 “容忍和宽容 ”(232页)。尽管受到警觉,党争在美国此后逐渐成为政治现实。菲尔林指出,“在随后的几代人中,各党派就规划贸易、财富与权力的分配,以及政府在医保体系中的角色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而这些分歧总是可以追溯到杰斐逊与汉密尔顿之间的根本差异 ”(“前言 ”,2页)。
在美国此后二百多年的政治发展中,杰斐逊与汉密尔顿这个 “DNA双链 ”的影响此消彼长。自杰斐逊入主国会山后的半个世纪里,美国政治一直处于他的思想影响之下,“汉密尔顿如果没有被彻底遗忘,也至少是滑落到了历史的阴影之中 ”(“前言 ”,3页)。安德鲁 ·杰克逊总统停止设立美国国家银行,被人称为 “杰斐逊二世 ”。十九世纪中期之后,随着南北矛盾的加剧,杰斐逊作为南方人和奴隶主,声誉在很多美国人心目中一落千丈。这个世纪末,随着工业化时代的到来,汉密尔顿获得了人们的重新认识,被视为美国资本主义的缔造者和商业精神的推崇者。当然,工业革命带来的财富两极分化与“城市病 ”,也在很多人心目中唤醒了杰斐逊的民主思想和 “农业立国 ”理念。但总体上,到十九世纪末的半个世纪里,美国政治更多地受到汉密尔顿的影响。二十世纪初,特别是大萧条期间,人们又普遍厌恶汉密尔顿的金融帝国理念。罗斯福总统实施 “新政 ”,接受杰斐逊的思想遗产,致力于 “提升大众的利益和就业机会 ”,被称为“新一代的杰斐逊 ”。新政拥护者称汉密尔顿为令人厌恶的 “巨兽 ”。但菲尔林指出,“在过去半个世纪里,汉密尔顿的声望一直处于上升之中,而杰斐逊的声誉再次急剧下降 ”(“前言 ”,6页)。冷战的铁幕使得人们想起汉密尔顿的强硬外交;新保守主义思潮的兴起是对汉密尔顿主义的新的注脚;民权运动中,很多人认为杰斐逊是伪君子,人们不仅不会忘记他是奴隶主,而且,通过一九九八年的一项 DNA检测,确信他与众多女奴中的至少一位有过至少一个孩子。有趣的是,两位传主的后世影响,还可以从美元上的头像中解读。“柯立芝繁荣 ”期间,这位总统将汉密尔顿的头像印到十美元纸币上,背面是美国财务部。杰斐逊的头像要到一九三八年他卸职归田一百周年时才出现在美元上,一种是五美分硬币,背面是故居蒙蒂塞洛;另一种是流通偏少的两美元纸币,背面是《独立宣言》签字会场。菲尔林指出,汉密尔顿对当今美国的影响更大,“如今的美国更符合汉密尔顿的预期 ”。他还引用美国著名专栏作家乔治 ·威尔(George Will)的话说,“我们纪念杰斐逊,但我们生活在汉密尔顿的国度里 ” (“前言 ”第 7页)。
说到底,这两位传主炼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美利坚呢?很多人一提到美国,首先想到的一个政治标签是 “民主 ”。实际上,关于美国,比“民主 ”更为贴切的标签应该是 “共和 ”与“联邦 ”。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里,君主政体是最好的,但由于人性的局限,人世间所能获得的最好政体是共和政体;在六种政体的优劣排序中,共和政体第三,民主政体第四。实际上,在一些 “建国之父 ”心目中,共和主义是一种理想。“与贵族统治相比,杰斐逊被另外一种政治体系所吸引,这个体系可以为更大比例的公民提供福祉和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48页)菲尔林认为,杰斐逊说的就是共和主义。菲尔林还进一步引用戈登 ·S.伍德的话指出,共和主义是 “彻头彻尾的激进的思想体系。就激进程度而言,共和主义对十八世纪的影响就如同马克思主义对十九世纪的影响一样强烈 ”(《炼成》,48页;戈登·S.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傅国英译,商务印书馆二○一一年版, 104—105页)。当然,杰斐逊的共和主义包含了最初的民主色彩,他起草的《弗吉尼亚邦宗教自由法案》的相关理念后来被吸收进了宪法第一修正案。
今天看来,杰斐逊解决的是亚里士多德政体理论中共和制与君主制或贵族制的关系问题,旨在确立美利坚的共和政体;相比之下,汉密尔顿解决的是美国政治现实困境中的联邦制与共和制的关系问题,旨在确立美利坚的联邦国体。如果没有共和政体,美国革命不足称道,更谈不上 “激进 ”;如果没有联邦国体,共和主义的理想将难以在广阔的疆域中维持。“对美国的愿景,汉密尔顿与杰斐逊截然不同。杰斐逊强调维护发展个人自由和独立,汉密尔顿则强调维护和发展国家政体的福祉和实力。杰斐逊参加独立革命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能保护、扩大和维护个人自由,汉密尔顿在独立革命战争中的艰苦经历则让他相信,除非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否则个人自由无异于痴人说梦。”(132页)对于美国的这种宪政架构,麦迪逊在《联邦论》第三十九篇中做了精彩的总结:制宪会议提出的这部宪法,严格说来,既不是国民(national)宪法,也不是联邦(federal)宪法;而是二者的结合。就其构建基础而言,它是联邦宪法,不是国民宪法;从政府常规权力的来源看,它部分是联邦性质,部分是国民性质;从行使这些权力的方式看,它是国民性质,不是联邦性质;就权力的延伸范围,它又回到联邦性质,不是国民性质。最后,在宪法修正权方面,它既不全是联邦性质,也不全是国民性质。(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尹宣译,译林出版社二○一○年版,《联邦论》266页 )
但是,联邦制与共和制的 “双链 ”并非一开始就炼就的。在建国后的很长时期,二者思想遗产的分歧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调和,最后竟发展到以武力解决。南北战争期间兵戎相向,虽为奴隶制问题而起,但背后蕴含着深刻的国体与政体的矛盾。时至今日,这类矛盾总体上得到很大缓解,美国人 “总体上生活在汉密尔顿的理念之中 ”,但正如菲尔林所言,“如果历史是一本指南的话,那么汉密尔顿声誉的逐步回升和杰斐逊的相应下降也不会永远如此 ”(“前言 ”第 7页)。据《纽约时报》称,二○一六年美国财政部长雅各布 ·卢打算将女性搬上十美元纸钞正面,取代汉密尔顿,但最后迫于压力放弃。笔者撰文之际,卢宣布美国货币将迎来百年来最大 “变脸 ”:二十美元纸钞正面的蓄奴者安德鲁 ·杰克逊被更换为曾经的奴隶、女性、废奴主义者哈莉特 ·塔布曼。
三
作为一部传统题材的政治史著述,《炼成》问世于美国 “新史学 ”如日中天的时代,具有特别的挑战意义。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美国史学界关于美国革命的历史叙述,经历了从 ‘辉格主义范式 ’向‘新美国革命史学 ’的转变,这场革命也从 ‘建国之父 ’领导的政治革命,被改写成了一场由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扮演主角的全面变革 ”(李剑鸣:《意识形态与美国革命的历史叙事》,载《史学集刊》二○一一年十一月第六期,3页)。笔者曾赴美国素有 “宪政摇篮 ”之称的费城,在宾夕法尼亚大学 “麦克尼尔早期美国研究中心 ”访问研究,对美国同行的这种转向印象深刻。这种 “新史学 ”标榜 “新文化史 ”、“新社会史”摈弃 “革命史 ”的“宏大叙事 ”,底层人物、边缘群体、性、疾病、物品等等成为新的主题,革命、战争、历史人物等主题被视为 “班克洛夫特式英雄主义史学 ”遭到 “解构 ”。菲尔林坚守传统的政治史学,在《炼成》中,以高超的叙述技巧,将“建国之父 ”重新带回读者的视野,并且鲜明地解读出两位传主作为 DNA“双螺旋 ”的启示意义。当然,对于 “新史学 ”,菲尔林并非一概拒斥。可以说,《炼成》的选题是传统的,方法上则带有一定的 “新史学 ”色彩。
本书中译本是一部上乘之作,笔者在此借机提出几个一直困扰不解的翻译问题。尹宣在为自己的《联邦论》中译本撰写的序言中提出要 “重构汉语译名(概念)体系 ”(尹宣,《联邦论》汉语译本序言,6页),虽为矫枉过正,但笔者以为并非空穴来风。其一,既然国体叫 “联邦”,那么 state一词译为 “州”还是 “邦”?笔者注意到,《独立宣言》英文影印本 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中,united为小写,说明这不是一个专门术语,据此我们可以理解 state拥有部分主权,近似于中文的 “邦”。其二,即便后来的国名为大写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而且已经被约定俗成地译为 “美利坚合众国 ”,但其更贴切的译法难道不是 “美利坚联邦 ”(美利坚的联合的各邦)?更何况,“合众 ”有“民众联合 ”的歧义,而这种歧义早就受到很多美国学者的诟病,他们指责宪法 “开头的那七个单词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中“我们人民 ”的表述是对“我们各邦 ”的僭越。其三,the (Anti-)federalists多数时候被译为 “(反)联邦党人 ”,典型的如《联邦党人文集》。实际上,美国建国初期还没有形成较为正式的政党组织,并且正如前文指出,党争在当时的政治领袖及很多民众看来是应该被杜绝的,因此,笔者认为译作 “(反)联邦派 ”或“(反)联邦主义者 ”更为合适。或许正由于此,台湾学人谢淑斐和美国华人尹宣各自推出了新的中译本《联邦论》。当然,上述译名由于约定俗成,沿用亦未尝不可。
(John Ferling, Jefferson and Hamilton: The Rivalry That Forged A Nation, Bloomsbury Press, 2013;《杰斐逊与汉密尔顿:美利坚是怎样炼成的》,约翰 ·菲尔林著,王晓平、赵燕、黑黟译,商务印书馆二○一五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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