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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士运动五十年

作者:袁越

2017-11-16·阅读时长1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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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4月,聚在纽约汤普金斯广场公园听歌的人们。1967年嬉皮士运动爆发之后,美国突然涌现出一大批自称“潮人”的年轻人


如果你要去旧金山的话

请别忘了在头发上插满鲜花


年纪稍大一点的中国人一定听过这首名为《旧金山》的歌,当年很多中小学校的英语老师都把这首歌用作教学辅助材料,在课堂上放给学生们听。不过,这首歌曾经被教育部禁止过,据说是因为某位官员发现这是嬉皮士运动的圣歌,而那场运动是美帝国主义腐朽堕落的标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必须承认,那位官员的政治嗅觉还是很灵敏的。这首《旧金山》出版于1967年5月13日,一经推出便迅速成为排行榜热门单曲,很多年轻人正是因为受到这首歌的诱惑,从美国各地赶往旧金山,共同完成了一个名为“爱之夏”(Summer of Love)的大型行为艺术表演,向全世界宣告了嬉皮士运动的诞生。

今年是这场运动爆发50周年纪念,让我们借此机会回顾一下这场运动的来龙去脉,看看嬉皮士们如何影响了美国的历史进程,这种影响又是如何波及到整个世界的。

被嬉皮士改变的美国

嬉皮士运动之所以被某些人认为是美帝国主义腐朽堕落的标志,就是因为这场运动有三个最显著的特征:摇滚乐、毒品和性解放。

这三样东西当中,摇滚乐的确是美国特产,但它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比嬉皮士运动早了将近20年;毒品这东西的涵盖范围很广,如果算上毒蘑菇的话恐怕得追溯到人类起源的年代,即使我们只讨论现代意义上的大麻,最早也是在欧洲首先火起来的。一批法国作家早在19世纪就开始了对大麻的尝试,巴黎甚至有一个“印度大麻俱乐部”,其会员包括波德莱尔、大仲马和巴尔扎克等许多著名作家。至于说性解放,那更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要看跟哪个时代或者哪种文化相比,美国人在这方面可绝对不敢说自己走在别人前面。

既然如此,嬉皮士们凭什么说自己是摇滚乐、毒品和性解放的代言人呢?这就要从嬉皮士的英文名字说起。

嬉皮士的英文名Hippie其实就是Hip加上后缀ie,意为“小一号的Hip”。而这个Hip在字典里的意思是指人的髋部,但它曾经还有另一个含义:被用于形容那些吸鸦片烟的瘾君子。这些人通常都是侧躺在床上抽鸦片,髋部总是高高突起,因此得了这个绰号。

上世纪40年代,Hip这个词突然在美国主流文化中流行开来,被用于形容那些经常站在流行风潮最前沿的“潮人”。追根溯源的话,这个词的流行必须要感谢爵士乐,美国爵士乐手们喜欢把技术高超的同行称为Hip或者Hipster,原因很可能与当时的纽约爵士圈流行吸毒有点关系。


1967年3月26日,一些嬉皮士聚集在洛杉矶艾丽西亚公园参加活动,庆祝“爱与和平”

上世纪40年代的纽约爵士圈以黑人乐手为主,但粉丝则多半是白人文艺青年。他们从爵士乐中找到了灵感,开始写一些极具自由精神的诗歌和小说,这就是文学历史上著名的“垮掉派”(Beat Generation)的由来。

垮掉派作家们自称“垮掉”,其实是一种自嘲。他们认为现实世界是沉闷无聊的,人们在为世俗的东西,比如金钱、汽车和房子等拼命劳动,结果却生活在一种被世俗所规定的乏味生活中不能解脱;他们不相信人为的道德标准,而是认为个人自由是崇高而不可侵犯的;他们吸毒不是自甘堕落,而是为了寻找人类潜意识的奥秘;他们之所以崇拜黑人爵士乐手,是因为他们认为黑人有一种比白人更自由的精神,爵士乐是对传统艺术的叛逆。

叛逆是垮掉派的精神内核,这一点在垮掉派文学代表作《在路上》(On the Road)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本书的作者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把自己和好友尼尔·卡萨迪(Neal Cassady)在美国流浪的经历写了出来,整本书采用了梦呓般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似乎是没头没尾的故事,读者完全不知道两人为什么要上路,在路上到底干了些什么,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结果这本书刚写成的时候没有一个出版商愿意出版,它实在是太另类了,和大家熟悉的传统文学背道而驰。

除了凯鲁亚克之外,垮掉派另外几位主将,包括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和劳伦斯·弗林盖蒂(Lawrence Ferlinghetti),以及作家威廉·伯勒斯(William Burroughs)等,也都是非常小众的作家。外人借用了爵士圈术语,称他们为“潮人”(Hipster),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嘲讽,属于贬义词。


“垮掉派”文学主将之一,诗人艾伦·金斯堡

1967年嬉皮士运动爆发之后,美国突然涌现出一大批自称“潮人”的年轻人,宣称自己是垮掉派的后代。和前辈们一样,这些年轻人也吸毒,也不爱工作,也反战,也对现有社会制度表示不满。但和那些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的老垮掉派们不同,新一代年轻人口口声声说的只有一个字:爱。这是一种无条件、无节制的爱。他们反对一切组织,左派激进组织也不例外;他们反对一切清规戒律,讨厌被别人管,同时也对身外之事一概不闻不问;他们对所有人都十分友好,天真得在“正常人”看来几近傻帽;他们喜欢享受,尤其是性方面,更是格外开放。这就是为什么老垮掉派们给这些年轻人起了个绰号,叫他们“嬉皮士”,即“小一号的垮掉派”。

换句话说,嬉皮士的本质和垮掉派是一致的,两者的区别在于人数的多少、年龄的差异、“垮掉”程度的深浅,以及大众媒体关注程度的高低。垮掉派元老们在上世纪40年代开始的那场“新文化运动”,终于在60年代的年轻人身上找到了共鸣。

表面上看,嬉皮士运动很像一朵昙花,仅仅在1967年的那个夏天有过一次短暂的绽放。但是,当年聚集在旧金山的嬉皮士们可绝不仅仅是旧金山本地人。事实上,1967年夏天涌入旧金山的10万年轻人当中绝大多数都来自美国的其他地方。没错,他们是被美国的媒体忽悠来的,但“爱之夏”结束之后,他们纷纷回到家乡,把他们从旧金山那里看到的景象、学到的知识和继承的精神扩散到了整个美国。从此美国不再是50年代的那个保守老派的美国,摇滚乐、毒品和性解放成了美国人的新常态,并一直持续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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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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