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洪兵
2019-11-21·阅读时长13分钟

三联中读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谁塑造了我们·第一季”音频课。我是宋洪兵,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上一节我们主要介绍了韩非子的身世、命运及主要思想,这一节我们要去讨论一个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为何法家人物一个的都是悲剧命运?
有一个思想现象我相信大家可能都注意到了,法家的人物好像大多数都是悲剧命运。比如说商鞅车裂于秦,吴起是肢解于楚,韩非子客死云阳,李斯是被腰斩。西汉具有法家色彩的晁错也是被汉景帝斩于市。
相对于其他的一些思想家、思想流派来说,法家的人物大多数都是悲剧命运,到底是怎么回事?
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里给出了一个解释:“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
但说韩非子写过一个著名的篇章叫《说难》篇,《说难》篇其实讲的就是如何去把握你游说对象的心理,后投其所好,跟他拉近关系,让他接受你的观点,这不是讲游说困难,如何去解决,但是落到他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却不能够加以运用。
这里让我们想起《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里司马迁说过一句话:“能行之者未必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
这样就好像是说法家人物包括韩非子都是懂得这个道理,但是却不能够在实践之中去加以实践,所以往往是最后是什么?自己不能够自免,然后落得一个悲剧命运,这是一种解释。另外一种解释就是认为这是一种权力反噬现象。
什么叫权力反噬现象?
我们一般都认为法家是主张加强君主权力,认为君主权利是绝对不可以动摇的,所以他反对孟子的汤武革命(即商汤革命,夏朝末年,商汤以武力灭夏,打破国王永定的说法,从此中国历代王朝皆如此更迭,史称“商汤革命”),反对君主权利受到削弱,但是这样加强君权的一个后果,最终却被绝对的君主权力反过来所吞噬掉,一个个都不得好死,下场都很悲惨。
还有一种解释,对于法家人物都是持批判态度,认为他们“去仁义”,不讲情面,最后一个个都不得好死——活该,这样一个幸灾乐祸的态度。违背天理,所以他们的死是咎由自取。诸如此类这样的一些说法,其实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都存在一些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这里我主要去对司马迁的一个解释,权力反噬现象不足做一个简单的阐释。
不能自脱的这个观点,问题出在哪里?
我们都知道韩非子写《说难》,它就是按照后人的说法是“论是入隋维文刺心”,就是论事入髓,为人刺心,能够深刻洞察人类的这种幽暗心里。
按照这个逻辑的话,韩非子懂得人情的真实情况,了解人的心理,本应该懂得如何自保,但是他为什么最终却落得客死云阳的悲剧下场。同理,法家诸子都应该懂得,但是最终他们为什么不能够自保。
其实在《韩非子·问田》篇里也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说有一个人长者,一个老者名叫堂谿公,他告诉韩非子说参与政治最重要的是要明哲保身:我曾经听你说过(韩非子《和氏》篇)“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这样一个悲惨结局,你现在为什么还要去做类似的事情?这样不是会重蹈“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的覆辙吗?
这个时候韩非子有一个回答,大概的意思是说:你是为我着想,我知道,但是你这个想法对我来说是一种屈辱,是违背了我的仁智之行的,我是有仁和治的这样的品行,目的是为了“利民萌便众庶”(意思是为了天下百姓的利益),我就不敢去伤害我的仁智之行,也不愿意贪生怕死。
堂谿公谓韩子曰:“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於身而殆於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韩子曰:“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闇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闇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乡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韩非子·问田》
所以在这里他揭示出:他不是不懂得去明哲保身,而是为了一种情怀,体现出了一种殉道精神。韩非子写《说难》篇,知道这个事情是一回事情,但是他愿不愿意照着那个思路去做是另外一回事情。
再看商鞅,在商鞅秦国变法的过程之中,当时太子犯法了。他当时叫卫鞅。他就说了一句话:“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他要去惩罚太子。
令行于民朞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史记·商君列传》
太子又是一个世君——未来的国君,按道理的话不可私刑,于是就惩罚了太子的傅公子虔,以及太子的师公孙贾。公子虔和公孙贾这两个人都因为太子犯法,而受了牵连,因为他们没有把太子给教育好吗?商鞅知道太子将来一定会继位,难道他不知道这个太子成为国君之后会来报复吗?

▲《商鞅变法》小人书封面,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出版
但是他为什么会要这么去做?这里就彰显出来了,当时卫鞅在这么做的时候,一定有一个自己的政治原则,这个政治原则就是“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你要确立以法治国的理念,一定要确保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如果太子犯法了而不去惩罚的话,那么全国范围之内来看,大家就认为这个法不具备公信力和权威性,要再去落实依法治国政治理念就不可行了。
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坚持政治原则与明哲保身之间,显然商鞅选择的是一种政治原则。他肯定会知道是这样的一个情况,但是他要那么去做,显然是商鞅的一种政治原则和政治情怀。
再看李斯,李斯是在沙丘事变之后被腰斩于咸阳。沙丘事变指的是李斯、赵高和二世胡亥在秦始皇死了之后一起合谋伪造诏书,让胡亥继位成为秦二世,再矫诏赐死胡亥的哥哥扶苏。
当时李斯是反对的,但是赵高胁迫他不得不从。在这个事件之后,李斯最佳的办法如果是明哲保身,是可以不死的,可以不被全家满门抄斩。当时赵高完全获得秦二世信任的情形之下,他完全可以事事听命于赵高,而不是总想着觐见秦二世,提醒秦二世说:你是无人能够约束的天子,你是九五之尊,你其实是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他用这样一种方式去提醒秦二世不要被赵高架空,应该继承秦始皇的遗志,依法治国,但是他这样做其实是在得罪赵高,而秦二世又始终信任赵高,所以最终的结果是被腰斩。
所以李斯在被腰斩的时候,也有这样一个悲情,跟他的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最后的结局是“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史记·李斯列传》)
所以李斯可以去明哲保身,但是他选择了一种劝诫的方式,与赵高对立的一种方式。后来是我们都知道指鹿为马这样的事情,显然赵高是个奸臣。李斯在与赵高的权力斗争之中,当然有个人的因素的考虑,但是更重要的还是涉及一个秦朝的政治在当时应该如何去落实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说秦始皇的政治遗产是不是能够继续的问题,秦二世显然是偏离了,所以他希望秦二世能够回到秦始皇的治理路径。这是李斯,他也可以明哲保身,但是他依然坚持了一种政治原则。
再看晁错,晁做的命运是非常具有戏剧性的,因为晁错像汉景帝提出削藩之后,当时晁错的父亲就说人家是骨肉亲情,因为汉景帝跟七国诸侯之间是刘姓宗室的血肉亲情,你现在这么样去侵削诸侯,显然结果会很糟糕。

▲《晁错削藩》小人书封面,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出版
所以当时晁错的父亲就劝诫晁错,晁错不听,然后晁错父亲就自己喝毒药自杀,喝毒药自杀,之后说了一句话:吾不忍见祸及吾身。(《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按道理说了这番话,又自杀了,这还不足以提醒晁错吗? 但是晁错依然没有悔改的意思,依然坚持要削藩,因为他认为削藩是有利于当时汉初的中央集权的统治的,他是看准了这样一个方向,看着这个原则的。所以在这样的一个观念里,所谓不得自脱。他们看得很清楚,在看清楚了之后有一个自己的原则。在政治领域坚持原则而又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的时候,那么他们的命运必然会是悲惨的。
再来看权力反噬说的这个问题,我们说除了晁错直接被汉景帝杀掉之外,其他商鞅、吴起、李斯、韩非子其实都不是被重用他们的君主所杀的。
所以我们不要说是一个简单的君主权力的角度就把所有的不同给替代了。就说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法家非常清楚,韩非子在《说难》篇里讲了很多种情况,“如此者身危”,某一种情况你没有做好,都会带来杀身之祸。所以韩非子提醒游说者要知道君主有逆鳞,逆鳞就是不能触碰,触碰的话就会杀人。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法家很清楚。
重要的一点是在于法家主张加强君主权力,是为了有效打击贵族阶层的分权。
因为整个当时春秋战国时期之所以混乱,就是因为诸侯做大,周天子没有办法约束这些诸侯,所以导致贵族阶层和诸侯分权的势力非常强大。要防止天下再度陷入列国纷争的局面的话,在政治上主张加强君权,重建政治秩序。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在政治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更重要的还有一点,法家对于君主是有要求的,不是说只要你是君主,就认可你,虽然是认可你,但是对你是有要求的。所以法家也希望君主能够奉公守法,以国家利益为重,不滥用权力,当然他们也更不希望君主滥杀无辜,泄私愤。所以这样的一些问题之下,权力反噬说忽略了一个问题:法家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之中,这些权力绝大多数都不是他们去主张加强的君主的权利,都是被其他君主来杀掉的。
而汉景帝杀掉晁错这个事情,洪迈在《容斋随笔》里就大骂汉景帝其实是个昏君,其中有一条理由就是汉景帝杀错了晁错。
所以权力反噬说这个问题只是上升到了一个笼统的君权角度,而没有看出法家他们在这过程之中其实是被君主所信任,被另外的君主给杀掉这样一个事实,并且他们对于君主有要求,他们对于权力所给他们带来的危害有充分的认识。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会反问,既然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为什么还要去积极的参与政治,最后都是一个个身世命运非常悲惨的,这里我要提出我的看法。
我的看法就是法家的悲剧命运是他们进入到了一个充满着利益纠纷和权力斗争的政治领域,而又试图在这样一个领域去树立政治原则的理想主义者。也就是说,他们既是一群现实主义者,又是一群理想主义者。
之所以说法家他们是现实主义者,是因为他们深刻地洞察到政治的本质,尝试进入政治领域,并且去为政治确立起一个符合他们理想的政治原则。
政治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法家阐述得很清楚,说政治本质就是权力斗争和利益纷争,所以韩非子说“君臣上下一日百战”,君臣上下一天都要百战——一百个回合,那就是利益纷争。他说“君卖爵禄,臣卖智力。君臣之间,计也。”就是君臣之间都是讲利益的,君主卖的是爵禄,臣卖的是智力,互相之间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
这种利益交换关系其实是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公平和公正的规则。如果有公平和公正的规则的话,是利益交换关系,也能达到一种互相各自满足的多赢、双赢的局面。如果没有一个规则,那就是无所不用其极,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往往最终政治是否呈现一种良好的秩序,取决于是否有一个良好的正当的公正的规则存在。
因此在法家人物进入政治中枢能够影响政治的结果之前,他们在深刻洞察人性、洞察人类心理的基础之上,要谋求一个政治职位必须要获得君主的信任,所以他想方设法投君主所好,去接近君主,和君主拉近关系,进而使君主对他们产生信任,最后是重用他们。
所以在他们获得政治权利之前,他们是充分利用了君主的人性特点,所以能够获得重用,这是他们懂得的道理。商鞅、吴起、李斯、韩非子,其实这些道理他们都懂。
韩非子在《说难》篇讲了这个道理:如果能够被君主所重用,能够去振世、救世,能够去像伊尹那样去做厨师,像百里奚那样做一个很卑贱的奴隶,都是“非能仕之所耻也”,也就是说:不是我们要追求一个有政治抱负的人所能感到可耻的事情。因为通过做很卑贱的事情,拉近和君主的关系,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能力,最后获得重用,这种方式是法家所认可的。
但是法家是说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政治权力,能够产生政治影响、获得君主信任之后,他有一个理想。
韩非子阐述得很清楚:如果到了君主对自己“深计而不疑”,就是说讨论什么事情,出谋划策的时候而不怀疑;“引争而不罪”,就说我要争辩,我强调我的观点和他观点不同的时候,坚持我的观点时候而不被怪罪,达到这样状态之后,“明割利害以致其功”,就明确把利害摆出来,然后去实现一番功业,实现对国家最有利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最后这句话“直指是非以饰其身”,直指是非就把是非给摆出来,饰其身就是要去改造君主的行为。
饰就整饬,整饬君主的行为,其实这里要去改变君主。所以他有这样一种政治原则和政治的理想。
所以进入到政治领域之后的法家,他们的目的就已经不再是明哲保身所谓谋身的问题,而是要谋国,就要在政治领域里面对纷繁复杂的权力斗争和利益纠纷,就要为政治树立起一个正当的或正确的原则,希望政治能够秉公办事,希望真正能够落实依法治国的一个理想。
显然这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姿态,因此法家的悲剧命运就在于他们深谙政治领域的危险和政治活动的一个本质,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所以绝大多数都是以身殉道:商鞅、吴起、李斯、晁错其实都是为国内事务而死,他们都是要去确立起一个规则。
唯独韩非子的死有一点特别,他其实是在秦国和韩国的利益冲突面前为了存韩而死。
他也可以不死的,完全可以做到明哲保身,完全不去为了韩国的利益殚精竭虑地思考,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就像他在《问田》篇所说的一样,他是为了“利民萌便众庶”,他是为了实践他的仁智之行。
所以法家诸子的死都有一个共同点:其实都是谋国而死,因为坚持原则、理想,最后都是为国而死。
我们都说法家其实是拙于谋身而善于谋国的一群人,而善于谋国、进入到政治,政治又恰好是一个充斥着权力纠纷和利益计较的领域。任何试图去确立起正当原则的理想主义者,都会不可避免地伤害其他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其他利益集团必然会反扑,最后导致法家阻止的悲剧命运。
我觉得这是我们对于法家悲剧命运的一个解释,我觉得这种解释可能是最符合法家为什么会呈现悲剧命运的一个合理的理由。
在了解法家悲剧命运的原因之后,我们对于法家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就可以做一个解释了。
梁启超曾经评价韩非子,他说:“彼盖一极倔强之人,确守其所信而不肯自枉以蕲合于流俗。彼固预知其不能免于世祸,然终亦不求自免,其遇可哀,而其志可敬也。”(梁启超《要籍解题及其读法》)
“彼盖一极倔强之人”意思是韩非子是一个倔强人;“确守其所信而不肯自枉以蕲合于流俗”意思是一定是要坚守自己所相信的原则或者信念,而不肯稍微与世俗相融合,不会屈从于流俗;“彼固预知其不能免于世祸”,他早就知道了他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免于遭到悲剧的命运;“然终亦不求自免,其遇可哀,而其志可敬也”,但是他终究不求自勉,他不求去明哲保身,所以他的遭遇是令人感到悲哀的,但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品质,却是可贵的,值得我们去尊敬的。
我认为梁启超的评价,是在目前我们对于韩非子悲剧命运和法家悲剧命运里一个非常有借鉴价值的说法。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鲁迅《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我们再看法家的时候,他们就是一群舍身求法的人。
鲁迅说的那些人都是中国的脊梁,如果我们抛弃掉一个传统对于法家的偏见和成见之后,也可以说法家是一群舍身求法的人,也是中国的脊梁。
法家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我认为法家是一群想干事、能干事还能干成事的人,他们立足于解决现实问题,敢于牺牲、恪尽职守、积极进取、刚毅尽职的精神,是中华气节的重要内涵。这种品质是不容否认的。
韩非子的仁智之行,为了“利民萌便众庶”而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一个政治情怀和救世情怀是值得我们去尊敬的。法家是一群坚守理想而又能够去做事情,还能干成事的品格,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本节的内容就先讲到这里,本节中涉及的内容和图片可以在我们的文稿中看到,下一节我们将跟大家一起来分享中国古代的成德路径,尤其是涉及孟子的循心成德和韩非子的循法成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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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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