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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礼记》| 孔子过泰山侧:什么样的苛政猛于虎?

作者:常方舟

2020-07-30·阅读时长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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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礼记》| 孔子过泰山侧:什么样的苛政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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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收听古文素养课第20课。我是主讲人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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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可怕?有人说是猛兽,有人说是鬼神,也有人说是人心。今天我们学习的课文里,孔子就提出,人为制定的繁琐法制有时候也会很可怕,他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来看看这篇选自《礼记·檀弓下》的文章。虽然全文只有百字出头,但刻划描写的人物对话非常形象生动,而且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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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给大家念一遍今天要学习的原文: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贡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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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第一句。“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

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经过泰山边上,有个妇人在坟墓前哭得很伤心。

“哭于墓者而哀”是定语后置,整个短语都是用来修饰前面的“妇人”一词。

 

下一句是,“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贡问之曰。”

意思是孔子扶着车前的横木,让子贡去问那个妇人。

“式”,是通假字,通车字旁加一个式样的式,“式”字,意思是指车前的横木。这里的“式”做动词,扶着车前的横木。

“使”,就是派遣的意思。

 

子贡问她说:“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

这句话的意思是,您的哭声,好像有着重重忧患的样子。

“子”,是表示对“你”的敬称。

“壹”,这里是副词,表示强调的意思。

“重”,就是重叠的意思。

 

妇人回答说:“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

这句话的意思是,妇人于是就回答说:“是的。过去我的公公被老虎咬死了,我的丈夫也被老虎咬死了,现在我的孩子也被老虎咬死了。”

“而曰”。这里的“而”是就的意思。

“然”,表示肯定意义,对的,是的。

“昔者”,过去的意思。

这里舅舅的“舅”,指的是丈夫的父亲,也就是妇人的公公。如果是丈夫的母亲,一般用姑娘的“姑”来指代,不过,姑在文言文里面有时候也有姑姑的意思。

“焉”,处于句末的位置,可以拆分成两个词“于是”,解释成因为这个原因。

“今吾子又死焉。”“吾子”,这里是指我的儿子。这个词有时候也指“您”。

 

于是孔子就发问了:“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

意思是,孔子就问:那你为什么还不离开呢?妇人就回答说,因为这里没有苛政。

“何为”,就是为什么的意思。

“去”,是离开的意思。

 

听到这个回答,孔子就对子贡说:“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意思是,孔子对子贡说,你可要记好啦,烦苛的政事比老虎还要厉害啊。

“小子”,用来称呼年轻人。

认识的“”,通志向的“志”,读zhi4,是记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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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这段文章从头到尾串讲一遍。

孔子经过泰山边上,有个妇人在坟墓前哭得很伤心。孔子扶着车前的横木听了一会儿,让子贡前去询问道:“你的哭声里面好像有着重重的忧愁。”妇人于是就回答说:“是的。过去我的公公被老虎咬死了,我的丈夫也被老虎咬死了,现在我的孩子也被老虎咬死了。”孔子就说:“那么你为什么还不离开这里呢?”妇人说:“因为这里没有烦苛的政事。”孔子说:“你们这些年轻人都要记好了。烦苛的政事比老虎还要厉害啊。”


虎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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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用惨痛的笔触,描写了路边偶遇的妇人,宁可生活在有猛兽的环境之中,接连迎来亲人的死亡,却仍然不愿意回到存在苛政的社会环境当中。无独有偶,几百年后,唐代古文运动领袖柳宗元曾经写过著名的《捕蛇者说》,可以说是我们今天读到的这个故事的翻版。柳宗元被贬谪到永州时,了解到当地有一种毒蛇,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可以用来治疗麻风病。有个姓蒋的人,他们家世代都以捕蛇为生,因为每年只要上交两条这种毒蛇,就可以免除一整年的赋税。因此,尽管他的祖父和父亲都因为抓蛇而死,他自己也因为捕蛇碰到过很多次险境,九死一生,但他还是不愿意更换自己的差使。毕竟,当地赋税繁重,百姓民不聊生,和周围整天被官吏骚扰追逼的邻居相比,捕蛇的差使一年只要冒两次风险,实际的生存概率反而要高得多。所以,百姓宁愿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讨生活,也不愿忍受苛捐杂税的沉重负担。通过捕蛇人蒋氏的遭遇,柳宗元就得出了“赋敛毒于蛇”的观点。柳宗元的《捕蛇者说》可以说是《礼记·檀弓篇》苛政猛于虎几百年后的一个真实而沉痛的注脚。不过,我们再看得细一点,就会发现柳宗元笔下的“赋敛毒于蛇”和《礼记》之中的“苛政猛于虎”,各自表达的主旨和内涵还不完全一样,柳宗元控诉的重点在于重税,而孔子的着眼点在于苛政。


《捕蛇者说》

孔子所谓的苛政,它的内涵究竟是指什么?如果不去深究其中的深意,我们很容易把这个故事理解为社会化生活和隐居山野的去社会化生存之间的简单对立。如果我们接受群居生活,就需要遵循既定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极有可能是不公正甚至是暴虐的;如果我们选择独自住在野外,天高皇帝远,虽然要面临猛兽出没等非常严酷的原始自然环境,但也逃脱了沉重的赋税和徭役。这种解读看起来似乎也是合理的。但是,把苛政仅仅解读为征收赋税和徭役等在经济上较为暴虐的政治制度,似乎并不是孔子的原意。

苛政,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应当理解成琐细烦苛的政治制度。孔子所说的苛政,有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就是为了针砭和批评当时法家提出的社会政治主张。法家学者认为,要用完备详密的法制来完善各类社会规定,明确刑罚在治国治民当中的具体作用。在儒家学者看来,法条的繁琐苛细可以说是禁锢百姓心灵的最大枷锁,它划定了所有可能触法犯罪的细节,让老百姓动辄得咎,最后只能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什么也干不了。从这方面来讲,暴政固然可怕,但烦苛细碎的法家律令却同样可能让老百姓身陷囹圄。比如,法家学者比较看重罪刑相当,每个人所受到的惩罚都要和他所犯下的罪行一一相应。但在儒家学者看来,提升所有人的道德水准,让天底下没有诉讼才是最好的结果。双方的着眼点不一样。所以,苛政猛于虎这句话的背后,实际上还隐含着儒家礼制与法家法制之争。孔子的“苛政猛于虎”和柳宗元“赋敛毒于蛇”既有历史真实的同构性,也有似是而非的时代语境,需要我们仔细甄别和体会。

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里,我们下一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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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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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市高考文科状元,北京大学中文系学士,复旦大学硕士、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章学。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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