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方舟
2020-09-21·阅读时长5分钟

大家好!欢迎继续收听古文素养课第35课。我是主讲人常方舟。
上节课我们稍稍提到过,早期法家一共有三派,他们的重点分别是法、术、势。下面的这段话里面提到的两个人物,就是法家三派其中的两派代表人物,申不害和公孙鞅,他们都曾经主持过变法,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这都得益于他们对法和术的研究。他们对法和术有哪些真知灼见呢?给法家带来了哪些新的观点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韩非子·外储说》篇。
我先给大家念一遍原文: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下面我们来看第一句。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这句话的意思是,提问的人说:“申不害、公孙鞅,这两个人的学说哪一个是治理国家更加急需的呢?”
“孰”,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物,经常用于选择疑问句,哪一个的意思。
“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是一个状语后置句,恢复成现代文语序就是,此二家之言于国孰急。
下一句是。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
这句话的意思是,韩非子回答说:“这是不可以比较的。人如果不吃饭,十天就会死。在很寒冷的天气下,不穿衣服也会死。”
程度的“程”,在这里是衡量、比较的意思。
隆重的“隆”,在这里是气候严寒的意思。
下一句是。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说衣服和食物哪一个对人更急需,那么哪一个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维持生命必需的东西。
“谓”,就是说的意思。
“具”,是器具、工具的意思。
韩非子打完比方后,就开始接着回答申不害和公孙鞅两者学说的区别了。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现在申不害讲术,而公孙鞅讲法。所谓术,就是依据人的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名分来要求实效,掌握生杀的权柄,考核群臣的能力。这是君主要掌握的。
“因任而授官”。因为的“因”,是凭借、依靠的意思。“任”,任用、委任的意思。
“循名而责实”。循环的“循”,是依照、遵守的意思。责任的“责”,是求取、索取的意思。
“操杀生之柄”。“操”,是掌握、控制。“柄”,就是权柄。
“课群臣之能者也”。“课”,是考核。
“此人主之所执也”。“执”,就是拿着。
下一句是。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也,此臣之所师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所谓法,是官府明确颁布的宪章号令,刑律处罚深入民心,对遵守法律的人予以奖赏,对违反法律的人施加惩罚,这是臣子要遵循的。
“宪令著于官府”。著名的“著”,是显露、显出的意思。
“刑罚必于民心”。“必”,在这里是决定的意思。
“而罚加乎奸令也”。奸臣的“奸”,在这里读gān,是犯法的意思。
“此臣之所师也”。“师”,是效法、学习的意思。
最后是韩非子的总结。他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君主没有术,就会在上面受到蒙蔽,臣子没有法,就会在下面出乱子,法和术哪一个缺失都是不可以的,两者都是称帝称王要具备的东西。
“君无术则弊于上”,这句话当中弊端的“弊”,通草字头的“蔽”,在这里是蒙蔽的意思。
“弊于上”、“乱于下”都是状语后置句。
接下来,我们把这段文章从头到尾串讲一遍。
提问的人说:“申不害、公孙鞅,这两个人的学说哪一个是治理国家更加急需的?”韩非子回答说:“这是不可以比较的。人如果不吃饭,十天就会死。在很寒冷的天气下,不穿衣服也会死。如果说衣服和食物哪一个对人更急需,那么哪一个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维持生命必需的东西。现在申不害讲术,而公孙鞅讲法。所谓术,就是依据人的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名分来要求实效,掌握生杀的权柄,考核群臣的能力。这是君主要掌握的;所谓法,是官府明确颁布的宪章号令,刑律处罚深入民心,对遵守法律的人予以奖赏,对违反法律的人施加惩罚,这是臣子要遵循的。君主没有术,就会在上面受到蒙蔽,臣子没有法,就会在下面出乱子,法和术哪一个缺失都是不可以的,两者都是称帝称王要具备的东西。”
5
申不害是何许人也?他起先不过是郑国的一个小吏,后来得到了韩昭侯的赏识,在韩国主持变法。所谓术,就是权术。申不害本人就是玩弄权术的高手。在他看来,君主只要掌握帝王术,把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到自己手里,就可以把群臣都管理得服服帖帖,主要举措就是让君主考核和监督官吏,把赏罚任免的权力攒在手里。从结果来看,申不害的变法相当成功,国治兵强,一直到申不害去世的时候,都没有其他国家来侵犯韩国。

申不害
公孙鞅,其实就是我们熟悉的商鞅。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推行了一系列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些政策,他想方设法让所有人都相信朝廷颁布的法令是说话算话的、不可侵犯的。比如在变法之初,他当众承诺,只要有人把一根木头扛过北门,就给十金,围观的老百姓都将信将疑,他就一路提高赏金,有人照做了之后,他马上就兑现承诺,以此来表明法令的公信力。同时,他也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追究太子的过失,给太子的师傅脸上刺字。从上面这些细节可以看出,商鞅对法是非常重视和维护的。
还有一位文中没有提到的但也是法家三派之一的人物,叫做慎到,他主要是在齐国讲学,他倡导的就是势。所谓“势”,就是君主的权势。慎到就提出,君主必须位高权重,把国家政权作为自己统治的基础,同时借助百姓之势,充分运用每个人的长处,不断增长君主的权势。君主和势的关系,就好像是飞龙和云雾一样相辅相成,而失去了云雾的飞龙,就跟地上的蚯蚓没什么两样。

早期法家三派的创始人其实也不是只讲一面,只是各自有不同的侧重点。而韩非子把法、术、势三派的理论作了融合,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许大家都发现了,早期法家三派的创始人包括韩非子,都和老子有着深深的不解之缘,他们都曾研习过黄老之术。为什么法家和道家的关系如此密切呢?这主要因为,老子提倡无为而治,圣王只要垂拱而天下治。法家认为君主也不用做太多事情,只要把法令等一些条条框框的内容都设置好,天下国家自然也会向好。但是,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和法家的根本区别在于,道家的无为是彻底的无为,并不期待任何结果,它的终点是个体的自由,而法家的无为是建立在有为的基础上,君主更像是一个不需要主观意志的工具人,大概率导向的是群体的束缚。按照法家的学说,一旦建构起一整套自洽、完善的官僚体系之后,所有位置上的人都可以各司其职,流水线般地运转下去,这样就可以去除掉人治带来的偶然因素,剩下的就是法理法治的客观无私。然而,只要法条行止的权力还是收归在帝王手中,这种客观无私的追求仍然只是一种空想。
《韩非子》的学习就到这里了,下一讲我们将开启《左传》的学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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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市高考文科状元,北京大学中文系学士,复旦大学硕士、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章学。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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