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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词 | 学法用法中,要破除的几个误区

作者:郝惠珍

2021-03-11·阅读时长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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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词 | 学法用法中,要破除的几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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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郝律师。上一讲咱们留了个思考题:

赌债需要还吗?

赌债不需要还,赌债是在赌博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赌债的行为还可以到公安机关去举报,因为赌博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今天的话题是“学法用法中,要破除的几个误区”。的确误区很多,有学习方法的误区、学习内容的误区,还有认识上的误区,有人认为懂法,不如关系管用,面对如此之多的误区,我们选择了两个常见的误区,与大家交流,看看是否与你有关。

第一,我不干违法的事儿,学习法律有什么用?

这个观点是普遍存在,且非常错误的,因为守法、违法和犯罪只是一步之遥,并非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比如“小偷小摸数额小,就是道德的范畴,只是批评教育这就是,守法和道德高低的界限。但偷摸的金额达到500元以上就构成盗窃罪了,1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了。

还有我们常见到小打小闹,一般受伤是赔礼道歉,但把人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标准,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还有你遭遇歹徒袭击,但怎么回击是正当防卫,那些是防卫过当呢?听了这些你还说你不干违法的事吗?

当然如果你是个自觉又自律的人,你一辈子可以不违法,不与刑法打交道,你不告官也可以不与行政法打交道,但是你说不与民法打交道就不可能了。因为法律就在你身边,从出生到死亡,你一生中各个阶段的行为都离不开法律规范。比如我们每天进行的,点外卖、去菜市场买菜就涉及到民法中的买卖合同,结算时扫码支付, 有的人贪小便宜,“虚晃一枪”故意没扫上,或者售货员多找了钱,他还沾沾自喜,拒不归还,你可知道这种行为就违法了,在法律上就构成了“不当得利”。

所以无论你愿意与否,生活中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的影子,而且你一直都生活在法律规则和法律关系中,并且随时可能被卷入官司。

比如你在街边目睹了两个人打架,你就有可能作为证人接受调查,还可能受邀出庭作证;再比如你兢兢业业的工作着,老板却无故把你开了,你是否知道,你有权向单位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再比如,你身边口口相传的俗语、谚语可能就是“约定俗成”的规则,但这些习以为常习惯可能就与法律相悖,您按照俗语行事儿,不仅会吃亏,还可能违法。比如我们经常说的“法不责众”你看到别人在微信群、朋友圈发谣言,你也跟风转发,可就违法了,轻则拘留,重则判刑。还有重男轻女的习俗,比如俗话说的“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你结婚嫁到了婆家,但一直没迁户口,娘家拆迁按人数分配拆迁补偿款,按照法律规定,你是有权拿到拆迁补偿的。但是你娘家人不给你,如果不懂法,你就吃亏了,还以为是应该的。还有的人道听途说,一直认为“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的,就不追诉了”,结果他犯罪了,在外面躲了几年回来了,以为没事了,可又被抓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不知道法律还规定了,立案后逃跑的“除外”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学习法律,可以让你辨真伪、明是非,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可以让你事前防患未然,事后妥善处理,法律可以维权也能防身。

第二,律师就是打官司的,出了事儿才需要找律师,平时律师没用;

或许,你对律师的印象来源于香港的律政剧,以为律师就是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带着头套,唇枪舌剑地打官司。那你就太不了解律师了。律师帮您打官司,那是最后的手段,如同消防员灭火一样。但是好的律师应该教会你在事前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办法,让您少出现纠纷甚至不打官司。就像医生不仅可以妙手回春治病救人,也能教你养生,益寿延年,律师也是一样不仅可以运用法律消灾解难,也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中看到,朋友酒桌上称兄道弟,相互帮忙,大义凛然为人担保,但没想到朋友跑路了,自己被债主追赶。在这讲个真实案例,老张为一个P2P平台筹措资金,自己前后投了1000万,也尝到了利息的甜头,就动员自己的前女友也加入,前女友要求其做担保人,如果被骗,由老张承担赔偿责任。老张出于情义就在收据上签上了名字,还注明担保人,如果被骗自己承担返还责任。结果平台跑路,自己的钱没有回来,自己还承担保人的义务,前女友不讲情义,诉到法院,结果被强制执行名下财产,甚至被限制消费。如果说,您在签字前,能打个电话问问律师,那么事后的损失就不会发生了。

再比如电视剧《三十而已》中的顾佳,如果能在买下茶园之前请教一下律师,对茶园做个尽调,就不会受欺骗,也不会接手一个资质有问题的茶园,而导致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入职、创业、投资、买房、结婚、离婚,或是矛盾纠纷刚刚发生,都应该及时咨询。律师会告诉您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可以避免的办法,一旦发生问题后的积极措施,帮你化被动为主动,做出最有利最稳妥的决策。否则出了问题,即使事后有补救余地,你大概也要面临旷日持久的诉讼,因此事先做好风险防范,找个律师做你的私人顾问和朋友,才是你的明知选择。

好。今天我们讲了两个误区,希望对你有帮助。下节课,我们将通过案例来拆解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如果你有什么想了解的问题或遇到的难事儿,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会选择大家普遍关心或典型的问题,在以后的课程中为大家解答。在本节课的最后,我们还要给大家留个思考题:你了解律师吗?律师除了打官司,还可以做什么?

今天的课就到这儿,下方会有课程笔记,欢迎大家回看,也欢迎大家分享给更多的人。

文章作者

郝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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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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