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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亲情 |《别郗氏妻》:王献之是不是渣男

作者:常方舟

2021-03-15·阅读时长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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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亲情 |《别郗氏妻》:王献之是不是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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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继续收听古文素养课第83课。我是主讲人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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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先生曾经讲,钱锺书先生对她说过,他们之间,只有死别,没有生离。这是爱人之间所能许下的相守一生的最郑重的承诺。今天的课文节选自王献之的《别郗氏妻》,是他和前妻不得不接受生离之后写下的一封告白书。王献之是东晋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他本人也是著名的书法家。他写下的这幅书法作品不仅被收入到宋代的《淳化阁帖》当中,成为书法史上的名作,同时这本身也是一封情致缠绵的信笺,寄托了王献之本人的愁情哀思。

 

2

我先给大家念一遍原文: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疋,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唯当绝气耳。

 

3

下面我们来看第一句,讲的是王献之现在的生活。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

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我已经奉旨成亲多年,能够成天地寻欢作乐,但常常苦于不能和妻子情投意合。

“奉”,是奉旨的意思。

“对”,是配偶的意思。

“积年”,就是多年的意思。

“触类”,指夫妻之间的感情。

 

接着他就开始回忆过去和郗氏的婚姻。方欲与姊极当年之疋,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

这句话的意思是,当年想要和你穷尽快乐的日子,从此相伴偕老,却不料像现在这样永远地诀别了。

“姊”,这里是指郗道茂,郗道茂不仅是王献之的前妻,也是他的表姐。

“极”,是穷尽的意思。

“疋”,通“雅”。

“乖”,是背离的意思。

 

下一句是讲他目前的心情。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

这句话的意思是,各种各样的心情充斥胸中,惆怅郁闷到了极点,又怎样才能早晚见到你和你相处呢?

“诸怀”,就是各种情绪。

“何由”,是怎么能够的意思。

 

最后是抒情。俯仰悲咽,实无已已,唯当绝气耳。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辗转反侧,悲痛欲绝,实在没有办法停止这样的念头,只有等到生命结束的时候了。

“绝气”,就是断气的意思。

“唯”,只有的意思。

 

4

接下来,我们把这段文章从头到尾串讲一遍。

虽然我已经奉旨成亲多年,能够成天地寻欢作乐,但常常苦于不能和妻子情投意合。当年想要和你穷尽快乐的日子,从此相伴偕老,却不料像现在这样永远地诀别了。各种各样的心情充斥胸中,惆怅郁闷到了极点,又怎样才能早晚见到你和你相处呢?我辗转反侧,悲痛欲绝,实在没有办法停止这样的念头,只有等到生命结束的时候了。

 

5

琅琊王氏和高平郗氏都是东晋的名门望族。两家的故事要从郗鉴和王导开始说起。郗鉴和王导曾经同朝为官,郗鉴想给自己的女儿郗璿挑选一名王家子弟作为夫婿,就来到王家,一般的适婚青年都表现得比较矜持,只有王羲之袒着肚子睡在床上,郗鉴就相中了王羲之,这就是“东床快婿”典故的由来。郗璿就是王献之的母亲,而王献之的前妻郗道茂是郗璿的弟弟郗昙(王献之的二舅)的女儿,也就是王献之的表姐,她比王献之大一岁。所以当初,王氏和郗氏在给两人议亲的时候,是非常看好这门亲上加亲的婚事的。王羲之在《与郗家论婚书》中提到两家人是“宿旧通家”,也印证了王献之和郗道茂有着青梅竹马的感情基础,并且他们的结合也得到了双方家人的祝福。

 

从王献之的措辞和口吻来看,这是他在离婚以后写给前妻的书信。当初,简文帝司马昱的三女儿新安公主嫁给桓温的儿子桓济,后来桓济因为谋杀叔父未遂被判流放,皇帝就选中王献之作为新安公主再婚的对象。从这封信来看,王献之和原配妻子感情甚笃,离婚是一桩迫不得已的事情。此外,根据《世说新语·德行》篇的记载,王献之后来病得很重的时候,由于王氏家族世代信奉五斗米道,就请道人过来相看消灾,道人就问王献之有什么过失没有,他就回答说:“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意思是这辈子也没有其他什么事,就是记挂着和郗家离婚的事情。可见,离婚一事成为他终生的心结,他最后也抱憾而终。而郗道茂嫁给王献之不久之后,父亲就过世了,女儿也夭折了,她在和王献之离婚后,也没有再嫁,在亲戚家中度过余生。

 

除了这封《奉对帖》以外,王献之还写过《思恋帖》、《姊性缠绵帖》等,也都表达了对郗道茂的追忆和过往生活的怀恋。对于王献之不舍旧情的说法,历来也有人质疑。毕竟如果王献之意志坚定,或许这桩婚事也还是有可以回转的余地。比如明代文人张溥就说:“别妻一帖,俯仰呜咽,既笃伉俪,何不为宋大夫之却湖阳乎?”意思是说,这个帖子写得如此情意缠绵,明显是伉俪情深,为何不效仿宋大夫和湖阳公主的故事呢?这里提到的宋大夫,指的是东汉时期的宋弘。当时,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驸马过世,公主选中了宋弘,刘秀就问宋弘的意思,后者当场就拒绝说:“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公主只好放弃宋弘,改嫁他人。那么,两相比较之下,王献之的所作所为就显得有点不太厚道了。不过,王献之并非完全没有做过任何努力。根据《宋书》的记载,他为了躲过这场指婚,曾经“炙足以违诏”,把自己的脚也给烧了,自称行动不便,宁可自残也要抗拒诏令,并且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只不过最后还是选择了妥协。

 

话又说回来,王献之和新安公主的政治联姻给王献之的仕途带来的利益是非常显著的,王献之本人婚后平步青云,荣宠日盛,在官场上不断高升,一直做到中书令。而王氏家族和郗氏家族的关系也随着朝政局势的变化而变化。郗氏家族中曾有一位叫郗超的,是王献之的表兄,才学出众,还给桓温当过参军,是当时军权在握的桓温的心腹。在郗超如日中天的时候,王献之兄弟几个上门拜访他的父亲郗愔(也就是王献之的大舅),穿着见客的鞋子,态度总是非常恭敬,而等到郗超去世的时候,王献之他们就穿着高底的木屐,神态轻慢,郗愔让他们兄弟几个坐一会儿,他们都推说有事,没时间坐。郗愔就很生气地说,如果郗超还活着,他们一定不敢这样怠慢。其实郗超死的时候,王献之已经和郗道茂离婚好几年了,或许也有面对大舅比较尴尬的情绪在内,也不一定就是攀炎附势的表现。可以肯定的是,王献之的身不由己造成了他的情感悲剧,而他本人也完完全全地承担了这样选择的后果。

 

这一讲就到这里,我们下一课再见!

文章作者

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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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市高考文科状元,北京大学中文系学士,复旦大学硕士、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章学。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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