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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的“住院”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6-29·阅读时长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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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王晓

儿子上幼儿园了,买了成都市推出的“少儿住院互助金”保险,保费每年40块钱,只要住院,就可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

去年8月,儿子发烧,去较远的儿童医院检查,医生说是扁桃体发炎,需要输液治疗。我们觉得医院太远,不方便,就带着孩子来到离家较近的另一医院,希望在门诊输液,然后就回家休息。医院的医生听说买了保险,就建议住院,并告诉我们,如果不办理住院,医药费是不能报销的,而办了住院手续就可以报销一部分,最后需要自己支付的医药费可能还要少一些。孩子也不需要真的住在医院里。孩子办了入院手续,计划输液5~7天。每天送到医院,输完液就回家,结果3天就恢复了。第四天办理出院。最后打出的结算单上,当然还是收取了与住院相关的床位费、治疗费。

报销之后,我们自己确实少花了一些钱。不过,从我儿子的情况看,完全不需要住院的办理了住院,医院固然增加收入,但却浪费了一部分互助金,这笔账究竟应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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