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畅
2017-11-15·阅读时长1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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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抢劫事件
“营口大石桥市运钞车司机李绪义抢劫运钞车案今日一审宣判,判处李绪义有期徒刑15年。”11月9日晚,宣判消息从李绪义母亲王艳家中的电视里传来。屏幕里36岁的儿子穿着灰黑色毛衣,头顶的短发稀疏,鬓角发白,神色木然。李绪义一家人彼此招呼,观看这个他们已在现场得知的消息,又陷入沉默。“15年太重了!”王艳心有不甘。
从犯罪行为上来看,他们的希求似乎有些苛刻。2016年9月7日13时许,在辽宁省大石桥市,运钞车司机李绪义在执行押运任务途中,故意未按押运路线行驶,持枪状物劫走约600万元现金。“持枪抢劫,且数额巨大,可以判到无期。”李绪义的援助律师王殿学告诉我。这样看来,法院似乎已经宽大处理,“但他的抢劫和人们意识中的抢银行行为毕竟完全不同。在1月份的一审开庭时,我们表达的意见,法庭都没有采纳”。
他们的呼声是什么?这需要回溯一年多以前的那一天。是日,李绪义所在的押运队接到任务,把3500万元现金运往大石桥农业银行。中午12点半,他驾驶的运钞车在本该左转的路口绕行,开到一个僻静的小区旁停下,李绪义从后腰抽出一把没有子弹的塑料手枪,枪口对准车上的车长、押运员和携款员,缴了他们的械,逼着他们自己用透明胶带把手绑住。同事一场,大家劝他别做傻事,李绪义只说:“我不想好了。”
随后,李绪义将车开到弟弟李绪亮住的丰华颐和村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他从携款员的脖子上取下车里保险柜的钥匙。保险柜里有14个方形的粉色袋子,他随机拖了三袋钱出来,上楼到弟弟家。在弟弟家留下一袋钱后,他背着双肩包下楼,从之前留下的两袋钱里往包中装钱。根据王殿学对李绪义的询问,他自始至终不知晓钱的数额,他停手的标准是装满一个正常大小的双肩包。
李绪义抢钱,是为了还债。离开小区,他背着钱,辗转两个地市,找到三个债主,用一下午的时间,还债42.9万元。之后,他回到家中准备自首。“他本来想在家待一宿,第二天去自首,但那时已来不及了。”王殿学告诉我。地下车库里,运钞车中的四人待李绪义离开后不久,见没有动静,自行挣脱手上的胶带,报了警。当李绪义从债主处回家时,通缉令已遍布全城。晚上8点,李绪义的妻子陈莉带着警察来到自家小区,在家中将他抓捕。李绪义被带到派出所,供认全部事实。运钞车劫案当日告破,从事发到破案,历时8小时,出动百余名警力,抓捕的过程却在三五分钟内结束。赃款600万元随后全部追回。
王殿学向本刊介绍,在最高法院对抢劫罪的司法解释中,抢劫如系因生活所迫,属于从轻情节。而按照法律,案发后李绪义的妻子带领公安人员到家中将其抓获,应该参照自首从宽。“有期徒刑15年是有期徒刑中的最高年限。”在他看来,虽然一审判决书中,有“依据近亲属配合办案,且李绪义平时表现良好,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可以从宽处理”的表述,但那是以判到无期为前提,这个前提量刑过重,相当于没有考虑特殊的从轻情节。“我们准备下周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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