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邵毅平
2020-01-02·阅读时长5分钟

三联中读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谁塑造了我们·第一季”音频课,我是复旦大学的邵毅平教授。上一节我们介绍了《论衡》,这一节主要介绍王充的思想与影响。
汉代思想继先秦思想之后,达到了中国思想史上的第二个高峰,而王充则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
他综合吸收了先秦老子、宋子、尹文子、荀子、韩非子,汉代陆贾、贾谊、《淮南子》、司马迁、杨雄、桓谭等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开创了元气论,把它贯彻到思想的各个领域,在形神论、人性论、认识论、自然观、道德观、历史观等方面,反对天人感应论、目的论,清算迷信陋俗,质疑“圣贤”经传,取得了杰出的成就。
他的学说后来又被东汉中后期的王符、仲长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杨泉、戴逵、何承天、范缜等继承,在中国思想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王充在思想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重要成果,这里只介绍其中几个较为主要的方面。
王充发扬“疾虚妄”“求实诚”精神,清算迷信陋俗,批判天人感应论,质疑“圣贤”经传,依据的是他自己的理论工具,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元气论”。元气论是王充思想的核心,也是《论衡》全书的灵魂,更是他在中国思想史上最大的贡献。
天人感应论、目的论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天有目的、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和人类,天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人类,天是人类的主宰,天为了人类而创造万物,天与人的行为可以互相感应,等等。王充以元气论对之作了否定,强调天道自然无为,天人之间没有感应。
王充所谓的“气”,是一种泛指生命本源的东西,来自于作为物质实体的天地。王充认为,天地各有其“气”,天地之“气”相合,便产生了万物和人类。天道自然无为,天地没有意识,天地是自发地“合气”的,而不是有意识地“合气”的。天地“合气”后产生的万物,天地本身并不知道。天地“合气”之时,并非是为了产生万物,但作为“合气”的结果,万物却自然出现了。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无意识的过程。
王充通过天道自然无为的论证,否定了“天地故生人”的目的论,否定了天道有为的天人感应论,而这是当时一般的儒者,尤其是董仲舒等人所竭力主张的。同时,天道自然无为的观点,也为清算迷信陋俗提供了理论工具。
王充的元气论影响了东汉末的仲长统,他在继承王充元气论的基础上,又修正了由此导出的命定论,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群书治要》引《昌言》),补充和发展了王充的元气论。
基于元气论,王充发展了此前的形神论,如宋尹学派的精气说,荀子的“形具而神生”,司马迁的“形神离则死”,桓谭的“人死神灭”等,认为“神”不能离开“形”而独立存在,以此来反对灵魂不灭论、人死为鬼论等。
王充认为,人禀天地之气而生,之所以能超越万物,是因为人有“精神”(意识),它来自于“精气”,共生于形体。精神依赖形体而存在,人死了形体朽败不存,精神也就随之寂灭了。
这就正确地揭示了“形”与“神”的关系,批判了“人死为鬼、有知、能害人”的世俗观念,从而也就否定了灵魂不灭论和人死为鬼论。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如嵇康的《养生论》(注:本音频课的下一讲会讲解嵇康的内容,敬请关注),杨泉的《物理论》,戴逵的《释疑论》、《答周居士难释疑论》,何承天的《报应问》,范缜的《神灭论》等,都继承了王充这一派的思想,并纠正了其理论上的某些缺陷,以之来反对佛教的因果报应论。

▲《论衡》宋乾道三年绍兴府刻宋元明递修本,国家图书馆藏,邵毅平教授供图
王充的元气论也导出了他的命定论。王充所谓的“命”,类似于今天所说的“宿命”或“命运”之类东西,是一种在人出生前就已经决定了的、任何人为努力都无法改变的、左右人生各个方面的支配性力量,实际上是人对影响人类生活的自己努力之外的各种力量和因素的一个集中表现。
尽管命定论早在汉初,甚至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但是对于它的理论阐述和全面总结,却是由王充来完成的。王充的命定论,受过乃师班彪的《王命论》的影响,只不过更“变本加厉”而已。王充认为,一切人生大事,如寿夭、贫富、贵贱、祸福等,都是由“命”决定的。他把“命”的决定作用普及到人生的一切方面,这无疑是对此前言命传统的一个发展。
在王充的命定论看来,人在降生之前,便已通过禀受自然之气的厚薄,一切方面都已由先天决定了。王充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科学根据,暗合了现代的遗传、基因理论。不过,后天的生存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将人生全部归结为先天决定,有其片面之处。
不仅人的生理方面,王充认为人的贫富贵贱等,也是由禀气的厚薄决定的,而与人的贤愚善恶无关。王充以自然原因解释社会现象,未能认识到社会制度的作用,自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处,但他试图以此否定人的贵贱贫富由道德决定的善恶因果论,努力解释善人遇祸、恶人得福的社会难题,间接地对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提出抗议,这却是有现实意义的。
另外,王充主张命定论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批判天人感应论。比如,他用“禄命”等命定论来证明祭祀的无用;用“命”的禀受的必然性与实现的偶然性,来否定其他有目的的“厌胜感动”之类原因;用“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命定论,来证明岁、月、日、时禁忌的无用。由此可见,在批判天人感应论的种种表现方面,王充的命定论也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王充对“命”的理论阐述和全面总结,又开了六朝时期讨论命运风气的先河。南朝刘孝标的《辩命论》,全面继承了王充的命定论,以此来批判善恶报应论。刘孝标说:“所谓命者,死生焉,贵贱焉,贫富焉,治乱焉,祸福焉,此十者天之所赋也。”又把“愚智善恶”分了出来,认为“此四者人之所行也”,从而给人为努力留下了更多的可能性,是对王充命定论的补充和发展。
正是在这种承先启后及集大成的意义上,王充对于命定论的理论阐述和全面总结,才是值得重视并具有历史意义的。

▲明嘉靖十四年苏献可通津草堂刻本,国家图书馆藏,邵毅平教授供图
王充是中国早期的重要文论家,其文论具有功利性(实用性)的特色,在后来的中国文论史上影响很大。
王充在有关文的本质、文的起因、文的作用、文类等级、文章风格、文人轩轾等方面,都发表了富于功利性或实用性的看法。这些看法不仅来源于源远流长的儒家文论传统,也来源于王充自己丰富的写作实践,并对后世的文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国文论史上,王充在强调“文”的功利性的时候,充分肯定了“文”的价值,这对于提高“文”的地位具有促进作用,在这一方面,他站在了发端于孔子、壮大于汉代、成熟于魏晋的文学意识的同一面。
但是,王充在强调“文”的功利性的时候,也否定了“文”的审美性,这对于以审美价值为目的的文学的发展具有消极作用,在这一方面,他又站在了从汉代开始觉醒的审美性文学意识的对立面。
从对后来的影响来说,王充文论的作用也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作为中国处于正统地位的功利主义文论史上的一环,发挥着对文学的消极作用;同时,又经常为中国处于非正统地位的唯美主义文论所吸收(典型的例子如刘勰《文心雕龙》关于文学发生论的自然主义观点所受王充文论的影响),从而对文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节的内容我们就先讲到这里,本节中涉及的内容和图片可以在我们的文稿中看到,下一节我将介绍《论衡》的流传与评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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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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