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读

#打卡# 中国古代法律中有“亲亲相隐不为罪”的“例外条款”,是对孔子所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直接体现,也反映了儒家人伦重于法条的原则。 普通人在面临情与法的两难选择时,“亲亲相隐不为罪”给了他们选择“情”的理由和依据。 而石奢身为一国之相,情与法的对立,变成孝与忠的对立,在当时的情景下,石奢的选择,似乎确实是唯一的、合乎情理又不辱人臣使命的选择了。

04-27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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