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读

主审官问:“你所书《李孝女暮年不字事》一篇,说‘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闻而贤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辞不就 ’等语。这处女既立志不嫁,已年过五旬,你为何叫你女人遣媒说合,要他做妾?这样没廉耻的事,难道是正经人干的么?你女人平日妒悍,所以替你娶妾,也要娶这五十岁女人给你,知道这女人断不肯嫁,她又得了不妒之名。总是你这假道学,居常做惯这欺世盗名之事,你女人也学了你欺世盗名,你难道不知道么?

05-11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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