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对音乐的理念和阮籍有诸多规则的对应。在先秦道家老子“大音希声”和庄子“至乐无乐”的音乐审美影响下,嵇康提出了与玄学一脉相承的“声无哀乐”。他认为,音乐本身有其自然属性,与人的哀乐无关。嵇康对听者主观能动作用的强调是对儒家音乐“教化说”的公开叫板。儒家认为听乐者是被动的,没有主观选择的能力;“乐”是德的象征,具有“德”的音才叫“乐”,若不能表现人的善性就只能称为“音”;音乐要和“礼”一起对人进行教化,有礼的规范和制约,因为音乐的内容代表着情感的喜怒、政治的得失和一切伦理纲常。嵇康则不以为然,坚持音乐和其他声音没有任何区别,都体现了天道自然。
06-0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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