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读

他们既是走出洞穴(城邦)的“哲人”,更是回返洞穴的“王”,这些“敢为一国人民立法的人,可以说他是自信有能力改变人的天性的。他能把每一个本身是完整的和孤立的个人转变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使他按一定的方式从这个更大的整体中获得他的生命和存在,并改变和增强其素质,以作为整体的一部分的有道德的存在去取代我们得自自然的个人身体的独立的存在。一句话,立法者必须剥夺人原有的力量,而给他以外部的、没有外人的帮助就无法运用的力量。这种天然的力量剥夺得越多,则社会获得的力量便愈大和愈持久,制度便愈巩固和愈完善。从而每个公民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助,就会等于零,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如果整体获得的力量等于或大于所有个人的天然力量的总和,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说立法工作达到了它能达到的最完美的程度。”

06-30 09:42

0人推荐

0人转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