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发表于1836年,同样也提出了一个关于宇宙的整体理论,包括它的起源、现状和终极;同样相信人通过直觉认识真理,每个人都有内在的神性,因而在一定范围内人就是上帝。但是,二者的差异是分外明显的。约翰·道格拉斯·希里指出:“坡的理论,乃是溶解消蚀的理论,是终极灭亡的理论,透过幽闭症而得以实现。” 而爱默生的理论,却是生机勃勃的理论,是富于建设性的理论,通过大写的人字而实现。坡是极端的悲观主义者,他承认上帝可以认识,但又宣布上帝神性的微粒在人身上表现为反常,因为“任何从正常的偏离都包含着一种向其指(上帝)回归的趋势”,即是说,对毁灭、本能、苦难、解体、堕落的屈从,反而成了对上帝的崇拜。
08-0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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