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私有财产份额,在《法律篇》中,苏格拉底在谈到关于土地和房屋的正确分配时指出:“土地和房屋应该分配得尽可能相等。……土地必须大到足以供应一定数量(不能更多)的人民过有节制的生活。”(《法律篇》,卷五-737)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样的叙述过于模糊,更为清楚的表述应该是“以足够维持其素朴(节制)而宽裕(自由)的生活”为尺度。这应当是亚里士多德心目中自由人的基本保证,而一个政体的稳定,依靠的正是处于极富与极贫之间的中产阶级(《政治学》,1295a25- )。
08-1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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