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和房地产税对应的税种主要是差饷税,其征收思路是,假设物业空置出租可以取得一个合理的年租金,无论房屋是否实际出租,以此为基础向业主征收5%的差饷税。香港有一个机构叫作差饷物业估价署,每年对全港物业租金做出合理评估,因为早期该收入主要用于支付香港警察的粮饷,因此叫作差饷税,后来逐渐扩大到其他公共支出,目前差饷收入占香港政府收入的比重大约为5%。和香港类似,新加坡的房地产也是以物业租金为标准,评估机构每年会对房屋的租金做出一个评估值,如果房屋用于自住,则按照年租金的4%纳税,如果用于实际出租,则按10%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