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关注的是竞争是否仍然正常,这是反垄断监管的核心。市场必须是“可竞争的”(contestable)。一定时间内的集中不可避免,但它们可能在未来被新的公司取代,这就让创新继续发生、不合理利润一定程度被避免,进而对社会的共同利益有好处。
02-2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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