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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中国的文化基因

作者:读书

2020-07-27·阅读时长1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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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胜前

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多少有点危险,因为搞不好就成了种族主义或是极端民族主义的宣传。塔吉耶夫界定 “种族主义 ”,是认为每个种族都有固有的东西,与其他群体不可通约。而这里把文化看作一种生活方式,是学习与适应的产物,是所有族群都可以共享的,每种文化都有其优势,没有什么不可学习的先天优越性。也正基于此,有关文化基因的问题又是可以讨论的,文化基因论本身也是当代考古学理论中达尔文考古学范式的一个分支,并不是什么学术禁区。最近读尼古拉斯·韦德(Nicholas Wade)的《天生的烦恼:基因、种族与人类历史》(A Troublesome Inheritance: Genes, Race and Human History),有些启发。韦德的观点是,既然我们承认人类是进化来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人类迄今为止一直都在进化之中,而不是在一万年前农业起源之后就停止了。人类当下的存在是过去所有时间在内不断进化的产物,自然也要包括历史时期在内。其进化单位可以是人类整体,也可以是稳定的社会群体。在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基因会产生变化,最终影响到当下的存在。

以犹太人为例,这是一个基因交流相对封闭的群体,即便散播世界各地,其通婚范围仍限于群体内部,尤其是在其人口相对集中的欧洲。犹太人的人口只占现在世界人口的 0.2%,但犹太人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数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占到总数的 14%,下半叶占到了 29%,二十一世纪初更是达到 32%这个令人惊叹的比例。不能不承认犹太人的确聪明。当然回顾犹太人的历史,就会发现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么聪明的。犹太人因为受到罗马人的压迫,不得不放弃庙宇祭祀,转而通过读《圣经》来维持群体的认同,由此发展出了较高的识字率。在中世纪欧洲,绝大多数人是不识字的,于是犹太人得以操持需要识字记账的放贷行业。这是一个极为赚钱的行当,有了钱,就可以让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同时商业活动中接触到的人与信息更加丰富,相互激发,于是犹太人就变得更为聪明。因为所谓聪明都是适应与学习的产物,是历史过程中机会与磨炼的结果。

正基于此,我想追溯部分中国文化基因的史前渊源。文化基因是个模糊的概念,它是在文化与生物过程中长期相互作用的产物。它一直在变化之中,并不存在先天的优越性,更不存在永久的优势。史前中国从距今一万多年开始出现农业的苗头,或者称旧新石器时代过渡,中国的华北、长江中下游地区率先出现了谷物农业,形成南北两个农业起源中心。华南地区的旧新石器时代过渡同样开始很早,不过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热带气候、土壤、疾病压力等)与新的资源机遇(根茎、水生资源),这里走向了一种依赖根茎种植、水生资源利用与狩猎采集结合的低水平食物生产(low-level food production)。与之类似,东北地区气候寒冷,农业条件不佳,而全新世气候变暖变湿带来利用水生资源的机会,这里发展出一种依赖渔猎的复杂的文化适应。最适合狩猎采集的是西南地区,这里地形变化大,资源多样,狩猎采集持续的时间最长。北方草原地带发展出来一种新的农业形式 —游牧经济,解决了如何有效利用草原地带的问题。中国的西北半壁采用的基本都是游牧经济方式,在部分水热条件较好的地方辅之以谷物农业生产。

这是我们从考古材料中看到的变化,史前中国的旧新石器时代转型并不只有一个模式,中国不同文化生态区域的选择并不相同。这其中北方粟黍农业、南方的稻作农业,影响最大,周边地区逐渐接受农业,或与之形成稳定的交换关系(游牧经济不是自给自足的)。

中国是农业时代的幸运儿,史前时代温带区域,具有农业起源条件的地方并不多,旧大陆以西亚和中国为代表。中国同时拥有南北两个农业起源中心。历史上面对游牧民族冲击时,南方可以作为缓冲,这也是中国文明五千多年绵延不绝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所在的这片土地,雨热同季,尤其是稻作的产量比较高,能够支持更高的人口密度。当然,它所需要投入的劳动也非常惊人,挖掘沟渠、平整土地、翻耕移栽 ……小时候的印象,农忙季节,水牛都要累瘦一圈。习惯上说,农业是靠天吃饭,而在农民的心中,最重要的是勤快,唯有勤快,才可能有好的收成。唯有勤俭,才能发家。勤劳是构成中国文化的第一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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