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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发回重审,为何曾经“一案两凶”?

作者:陈晓

2020-11-11·阅读时长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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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失去现场,失去被害人,失去“行凶者”,失去了10年时间,除了两个都各有疑点的“凶手”的认罪口供外,没有一条闭合的证据链可以排除掉所有合理怀疑,锁定其中一人就是“真凶”。

王书金案发回重审,为何曾经“一案两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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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将王书金案发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事引起诸多关注。王书金案之所以备受瞩目,其中一个原因是它与此前的聂树斌案紧密相关。

这两个案件到底是什么关系?2016年三联记者陈晓深入此案,完成了封面报道《聂树斌案再审之价值:法理、政治与善恶选择》。

陈晓说,1995年,河北石家庄下聂村村民聂树斌被判强奸杀人,执行死刑。10年后即2005年,一名强奸杀人连环犯王书金被捕后,供述自己才是聂树斌所涉案件的真凶。这是之后聂树斌案再审的缘起。

然而聂树斌案要进入再审程序其实异常艰难,因为一般刑事错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亡者归来”,即被认定死亡的受害人,最后发现没有死,一是“真凶再现”,即抓到了真正的凶手。2005年王书金自认其罪,相当于是后者,但“真凶再现”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并不是自认凶手后就是一个确定的结果。从司法的角度讲这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重新审视案件证据的过程,来证明“再现”的“真凶”是不是真的凶手?已经判定执行的旧案,是否是错案,是否需要再审纠错?

涉及聂树斌案的各方,用了11年时间来找寻这个问题的答案。2016年,12月2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一案公开宣判,当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这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子终于画上句号。

此次王书金案发回重审,实际上与聂树斌案无关,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或许我们能从陈晓的讲述中获得答案。

编辑/丝桑 剪辑/张译丹 设计/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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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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