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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盘、惜贷和第二套住宅

作者:邢海洋

2018-05-22·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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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和银监会下发通知,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不禁使人想起隔壁的韩国,那里政府根本就不允许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房价还是高不可攀。

第二套住房是第一套住房的敌人么?某种意义上说是,住房也是资源,部分人占有了更多的住房,那些需要的,也就是要买第一套住房的就没有了机会。但假如第二套住房的所有者是以出租为目的,这些房子很快就出现在出租市场上。或者第二套住宅以保值投机为目的,并且很快投放市场,这里的所谓第二套住宅不过是“二传手”,并不长期占有资源。这个意义上,第二套住宅和开发商的开放销售住房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多了一个环节,中间再多向政府交了一个5%的营业税,但同时也多了一个风险承担者。即便是这多出的5%的营业税,因增加了政府税收,想必也不是调控的主要目标。

假如第二套住房的拥有者是长线投资者,且是既不出租,也暂时不卖的长线投资者,事情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为长期占有,他们的确占用了过多的资源,从而减少了住房供给,导致价格攀升。对于“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居民,他们不免是邪恶的化身,应该受到“惩罚”。或许正是因为这个考虑,韩国政府只允许一户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也就是杜绝二手房。这个意义上,买而不卖的长线房产投资和开发商的捂盘,和闲置土地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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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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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投资物语专栏,还关注地理环境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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