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琪
2018-08-13·阅读时长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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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5月27日,林福久在接受法院一审宣判 )
“官倒”的亿元人生目标
54岁的林福久官场履历并不复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部队3年提干,14年后转业到地方,32岁到鞍山市检察院工作开始,3年半提调研室的副主任,再提到批捕处副处长、税检处处长,1998年调到公安局任税侦分局局长”。自小家境贫寒,并无太多外在倚靠的林福久只有靠自己“脑子灵活”。于是早期就和一般“老实的”基层干部显得不一样,1993年任鞍山市检察院税检处长之前,他已经通过各种买卖有了2000万元的个人身家。
1982年刚刚转业到地方的时候,林福久觉得“调研室那时也挺苦也挺穷,顶多帮人卖个宣传画,卖个书啊,帮单位挣点钱。要发财感到太困难了”。善于交朋友的他开始从深圳、香港等地的朋友身上得到“帮助”。林福久向专案组的描述是,“开始允许做买卖的时候,我就先后成立两个公司,一个是安装紧俏的防盗器,一下就挣了180万元。在炒股票的时候,深圳的朋友帮我,买了合成股票20万股,第二年就卖了200多万元,去了本金,还剩2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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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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