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和自为用到人身上,人的自在就是他现在的生活境况,人的自为就是对现状的否定。在人的意识中,他的存在总是欠缺的,他不满足已有的一切,总是努力实现新的可能性。1946年,萨特发表了演说《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在其中提出了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存在先于本质”:人首先是存在,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如果存在先于本质,“人就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从他被投进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担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