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侯宇翔先生,2017年2月23日,在未同我做任何商讨的情况下,我年仅14岁的女儿杨爱玛被新西兰政府突然安排住到她新交往的男朋友家。这件事是不是也非偶然事件?因为至少有5个国家与此有关: 1. 杨爱玛和她男友扎克都在惠灵顿出生,一生下就是新西兰公民。 2. 杨爱玛的母亲生于中国,1993年来新西兰,1998年成为新西兰公民,独自抚养儿女。 3. 杨爱玛的外祖父、姨妈等亲属均是中国公民。 3. 杨爱玛男友的母亲生在美国,是美国公民,也是单身母亲。 4. 杨爱玛男友的父亲生在英国,是英国公民。 5. 杨爱玛的生父是德国公民,从未负起做她父亲的责任。
10-2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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