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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丁传》书评(二)

作者:临风弄襟袖

2020-07-21·阅读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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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完成了所有的作品,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命运降临了,她马上就要生病死去,我不忍看她死。

坏人不是一直都坏,简奥斯丁深谙其中道理。《理智与情感》中,花花公子威罗比也曾想向玛丽安求婚,并不是单纯玩玩,但是他以前做的坏事暴露,遗产泡汤,他只能去娶有钱的小姐,否则和玛丽安结婚的话,两人都是一穷二白,爱情不能当饭吃,日子没法过。威罗比代表了一类男人:经常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但大难临头的时候,上半身就起到了作用。

我不太满意《理智与情感》中情节的推动力与《傲慢与偏见》雷同:揭露花花公子都是靠正面人物的一番诉说,前者是少校,后者是达西先生,但也替简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何况简埋设了一些伏笔,因而值得原谅——伯爵在接受玛丽安母女的询问时,只夸威罗比骑术好。假如你在打听某人时,得到的答案是一味夸赞某种中立而不带感情的技术,那你要小心了,这算是简告诉我们的一个识人技巧。

让我们回到我曾经提到过的《贵妇苏珊》,我想人人爱看这样的小说,苏珊是个以掠食为乐的女人,她妩媚是真,邪恶也是真,作者说,“贵妇苏珊适应新环境的力量比谁都强,从来都是处变不惊,也不会不安或愤怒。甚至当事情对她不利时,她仍然保持温婉的性情,礼貌而友善;即使那些对她最不信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容貌绝对甜美,声音和仪态有令人折服的温柔。”苏珊透彻地懂得如何利用社会的习俗来完成自己的愿望。

苏珊是个坏女人,操控背叛,滥用她的受害者,对她而言,权利便是快乐。这很可怕对不对?但是更可怕的是,她太有趣了,读者不知不觉站在她那边,支持她去戕害她的受害者。

人性有如此残忍吗?有的。

试看同时代伟大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好巧),王熙凤坏,几条人命都在她手里,但是我们无法同情觊觎她美貌的贾府三等公民贾瑞,贾瑞被寒冬腊月的冷风吹,几乎冻死,被泼屎尿,我们只觉有一种快感:谁让你癞蛤蟆要吃天鹅肉!王熙凤虽然坏,但是她美丽、聪明,充满活力,凡是有她的场合,一派生机,我没有看过《贵妇苏珊》,但我想,王熙凤就是中国的苏珊,我们几乎和贾母一样,根本离不了她,哪里还肯恨她!贾瑞之恶,固然罪不至死,但是假如他是贾府权力阶层,他不会好到哪里去。欺凌或被欺凌,上帝总要你选边。甚至尤二姐,美貌,温柔,和善,她博得了读者广大的同情,以至于后来吞金而死,遗容栩栩如生的时候,读者倍觉凄惨,但是心中却又隐隐嫌弃她的懦弱,逆来顺受,毫不反抗,以至于导致自己的悲剧结局。

回到简的生活中,伊莱扎是个在整本传记里我们无法忽略的人物,她是简的表姐,她母亲是简的姑姑,我们提起过,这个姑姑远涉重洋,到印度寻觅金龟婿,用婚姻做筹码,改善自己穷困的生活,姑母在印度生下了伊莱扎,也许是印度总督黑斯廷斯的私生女,作者不止一次暗示。母女富有的同时,都先后失去了爱情,伊莱扎也嫁给了她不爱的人,生下了一个癫痫男孩,和丈夫分居多年,丈夫死去后(包括生前),伊莱扎都凭借她的美貌和风情,不断撩拨男人,但同时又是简最好的朋友,伊莱扎后来带着癫痫儿嫁给了爱慕她的简的哥哥亨利。不久以后,伊莱扎痛苦地死于乳腺癌,和她母亲一样,殁年都是四五十岁,她们母女俩这一生,是冒险、富有、且悲剧的一生。

伊莱扎带给简什么影响呢?我们不得而知,英国式的家庭,人人均有数不清的亲戚,过继给富豪之家的简的哥哥爱德华,拥有达西先生家一样的大庄园,门前一条碧蓝清澈河流,马儿或立或卧,悠闲吃草,这位爱德华哥哥,他的妻子“几乎年年在怀孕”,终于在生最后一个孩子时死于难产。简和姐姐卡桑德拉断断续续给很多位亲戚帮忙,但是她们两个,卡西(卡桑德拉)因为未婚夫意外死去而终生未嫁,简也经历了一次爱情风暴,后来又有一次被人求婚,两次均未成功,之后她被迫(或者主动)接受命运的安排,安于独身生活,她嫁给了写作。

有一位奥斯丁的书迷评价说,“她的作品中有一种浪漫化的爱,也有一种爱的森严的阶级秩序,巧妙地交织在一起。”这是奥斯丁的魔力,她不会让荷尔蒙上头,碾压理性的力量,越理性,越幸福;越放荡,越不幸,这是奥斯丁的女性生存哲学,为何200年之后,她的拥趸仍然视之为女性生活圭皋,原因即在于此。

但又不仅于此,奥斯丁所提供给我们的,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一幅英国民俗画卷,就此而言,奥斯丁是世相记录者。《理智与情感》中,玛丽安母女四人被迫离开生长的家,只是因为英国当时的法律只允许男性继承遗产,玛丽安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刻薄的嫂嫂继承了房产,母女四人只好租住乡下小屋,好不人道的继承法!但是奥斯丁也一样,她和卡西和妈妈,在父亲去世后,一样面临居无定所的窘境,是爱德华把乔顿村舍给了她们母女三人,她们才有个落脚之地。这是那个时代女性的窘境,如不结婚,只有流离失所。所以奥斯丁不断地不断地写婚嫁,婚嫁在那个时代,几乎是女性的第二次投胎,也是别无他选。了解到这些,我们就没有权利指责奥斯丁小说的范围太过狭窄,似乎没有诗也没有远方,但是总要生活啊!

传记的作者托马林写了此书,可以搁笔了,她这本书的卓越之处不仅仅在于我前面提到的详实信息搜集,这只是力气活,她最伟大之处在于:她爱奥斯丁,她潜入18世纪奥斯丁的身边,站在正在写作的奥斯丁身后,仔细却又毫不打扰地观察简,简爱情失败,她同情简;简的父母带她们姐妹离开生长之地,来到巴斯,她替简感到难过,因为作为成年人的简,依然没有自我意志的伸展空间,要随父母迁移到自己并不喜欢的地方生活;简30多岁,迎来创作的辉煌,她替简感到由衷骄傲。。。。如果这些还不做数,那么她对于简创作的特色与成就的了解,堪称简200年之后时空相隔的知音无疑。

简的身边,有各式各样的亲戚,各式各样的邻居,但是在他的小说中,他们都不见踪影,托马林说,“她想象中的世界和她现实的世界,有明显的差距。”这一点,简要胜过张爱玲,张爱玲写小说,有些植入了身边的亲友,甚至导致了对方对她怒目相向,这种杀鸡取卵式写法(当然是个别的),不在简的写作方式中。在简的作品中,我们可以喜欢某人,也可以憎恨某人,但是简的作品,“不稳定之处极少,不会妨碍本书成为一本极度引人入胜、妙趣横生的小说。”“稳定”一词,是对一个小说家最好的褒奖,接着,托马林说,“奥斯丁颇有想象超越自己经验的能力,而能以稳健的手法完美表现出来。”人人离不开自己的生活经验,写杀人犯未见得要去杀人,浪漫的爱情小说作者未必经历过浪漫,但是来自经验却又超越经验,这是小说家的责任和义务,从托马林描绘奥斯丁,我似乎懂得了一点点如何写作。

托马林抓取了一些简的好句子,抓得真好,说她的两个哥哥,“沉浸在舒适的闲谈中”,评价一个戏剧,“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有趣的人,他是残忍和欲望的结合。”简还有一些刻薄话,作家一定是刻薄的对吗?对,因为他们太聪明了,总能透过表面看到事物的本质,简来到生命的尾声,还有三章,她就死了,我想放弃这本书,这大概是我几十年阅读史上唯一一本因为书写得好而放弃阅读的书,我跟随托马林的笔触,几乎走完了简的一生,她完成了所有的作品,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命运降临了,她马上就要生病死去,我不忍看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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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风弄襟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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