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红霞
2021-10-20·阅读时长7分钟
奏鸣曲的意大利文叫Sonate。原文“Sonada” 源自于16世纪上半叶西班牙的琉特琴曲,并用来称呼“器乐作品的声响”。词根sonare的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都有“声音响起” 的含义。最早和代表唱歌的“cantare”相对 ,用来表示非声乐作品的器乐曲目。在16世纪末的时候,有些歌曲既可以用乐器演奏,也可以演唱。比如称之为“尚松”(Chanson)的法国音乐,就是可唱可奏的音乐。大概从1610年起,开始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巴洛克奏鸣曲。这类奏鸣曲都是写给一个或两个小提琴加上通奏低音的。代表作曲家有乔瓦尼·加布里埃利(Giovanni Gabrieli)、奇马(G. P.Cima)、金德曼(J.E.Kindermann)。
到了1680年左右,奏鸣曲的形式基本上固定了下来,它有以下几个特征:它是由慢乐章和快乐章组成的多个乐章套曲;乐章之间的调式可以是关系调式,比如C大调和关系调a小调;不同的情感是音乐表达的中心。一般快乐章表现欢快喜悦,慢乐章表现沉思或忧伤。最开始奏鸣曲的乐章数量并没有固定,一般2-5个乐章不等,遵循巴洛克的对比原则,快慢乐章相邻。
1700年,罗马的小提琴家科雷利出版了他的小提琴奏鸣曲作品5号(Opus 5),这部曲集树立了奏鸣曲的规范和样式,影响深远。以至于在100年后的19世纪初期,这部作品已经再版了42次。这套奏鸣曲的1-6首都是教堂奏鸣曲形式,7-11首是室内奏鸣曲形式,第12首是非常著名的“弗利亚舞曲”。
从科雷利起,奏鸣曲的类型就被分为了这两种类型:“室内奏鸣曲”和“教堂奏鸣曲”。与它字面上的意思一样,一种是在教堂里演奏,为教堂所作。一种是在室内演奏,即在王公贵族或富人宫殿中演奏。这两种在体裁上的区别较大。典型的“教堂奏鸣曲”有四个乐章,分别是慢-快-慢-快。这种典型的乐章结构就是由科雷利确立的。
而另一种“室内奏鸣曲”非常类似法国组曲,是组曲和教堂奏鸣曲的混合体。比如在科雷利第五号奏鸣曲中,所有六首“室内奏鸣曲”都有一个前奏曲作为开篇乐章引领接下来的舞曲乐章。舞曲乐章的曲名和法国组曲几乎一摸一样,有阿勒芒德舞曲、吉格舞曲、萨拉班德舞曲、弗利亚舞曲。最后教堂奏鸣曲形式得以在接下来的古典时期流传,它的套曲结构在后来被古典时期的作曲家继承发展,成为古典奏鸣曲和室内乐的基础。而室内奏鸣曲则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在巴洛克时期,奏鸣曲较流行的形式是独奏奏鸣曲和三重奏鸣曲。独奏奏鸣曲的声部一般是由一个旋律乐器声部和通奏低音组声部组成。通奏低音组是由一个低音乐器,一般来说是大提琴,再加上羽管键琴构成的。而所谓的巴洛克旋律乐器,一般是指古长笛、木笛、双簧管、维奥尔琴、小提琴等乐器,所以演奏巴洛克的独奏奏鸣曲时一般是三个人。
还有一种无伴奏独奏奏鸣曲,作曲家会专门标注没有通奏低音的独奏奏鸣曲。一般是写给长笛、小提琴、大提琴、维奥尔琴等独奏乐器的。比如巴赫最著名的六首《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与组曲》,巴赫命名为 “Violino senza basso”(无低音伴奏的小提琴)。还有泰勒曼写给小提琴的《12首幻想曲》,名为“solo senza basso”。
无低音(senza basso)是区分无伴奏独奏奏鸣曲和独奏奏鸣曲的重要关键词。而巴赫和泰勒曼的无伴奏体裁的灵感,应该是来源于他们的德国作曲家前辈韦斯特霍夫(Johann Paul von Westhoff)。他曾在巴赫任职的魏玛宫廷担任乐队首席,是名出色的小提琴家,与当时波希米亚的比贝尔(H.I.F.Biber)、德国的瓦尔特(J.G. Walther)名声并驾齐驱。
韦斯特霍夫在1696年出版了6首无伴奏小提琴组曲,这6首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是在小提琴上探索多声部演奏艺术的杰作。它被推测是影响巴赫写下六首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和组曲的重要著作。还有一位德国小提琴天才大师皮森德尔(Johann Georg Pisendel)他于1717年出版的《a小调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应该也对巴赫的无伴奏作品产生了影响。
巴洛克时期最受青睐的奏鸣曲是三重奏鸣曲(Trio sonate),它指奏鸣曲中有三个主要声部,由两个相同或不同的旋律乐器再加上通奏低音组组成。三重奏鸣曲这个名称并非限定说只有三人演奏。因为光通奏低音组一个声部就是由多个乐器组成的。甚至还有多人来分担一个独奏声部的情况。最早的三重奏鸣曲体裁源自于意大利的声乐音乐。
乔瓦尼·加布里埃在1597年就将坎佐纳(Canzone)用在自己的声乐作品《神圣交响曲》(Symphoniae sacrae)的三重声部中。最早的三重奏鸣曲集是蒙特威尔第的小提琴手萨拉莫纳·罗西(Salamone Rossi)出版于1607年和1608年的第一册和第二册《交响曲与加利亚德》(“Primo libro delle Sinfonie e Gagliarde”,“Secondo libro delle Sinfonie e Gagliarde”)。
种种流传下来的材料证明,17世纪末,三重奏鸣曲甚至也是大协奏曲出现的前提。科雷利非常喜欢写三重奏鸣曲,他出版的作品72首中就有48首是三重奏鸣曲。他的三重奏鸣曲作品和他的小提琴奏鸣曲一样,影响了整个时代的音乐家。德国作曲家泰勒曼曾写过140首左右三重奏鸣曲,其中三分之一都是模仿科雷利风格作品。同时代亨德尔、阿尔比诺尼(Albinoni)、维瓦尔第也都受科雷利影响,留下了大量的三重奏鸣曲珍品。当时还有一种四重奏鸣曲(Quadro Sonate)但并不如三重奏鸣曲那样受人欢迎和流行。
奏鸣曲从1720年起在德国的德累斯顿还发展出另一种形态,就是“协奏曲式的奏鸣曲”。这种奏鸣曲是协奏曲和奏鸣曲体裁的混合,里面有明显的重复段落(Ritornell)和独奏段落,它们通过强烈的效果对比来突显彼此。这里奏鸣曲的严格模仿型写法让位于维瓦尔第式协奏曲特色写作手法;巴赫也曾经做过“协奏曲式的奏鸣曲”的尝试。
大约1730年时,巴赫认识了这种源于德累斯顿的奏鸣曲形式,比如他写于1730年左右的《b小调长笛与羽管键琴奏鸣曲》(BWV1030)就是对这种奏鸣曲写法的尝试,他将维瓦尔第的重复段落结构(Ritornellstruktur)和奏鸣曲写法融合到了一起。它的第一乐章是包含重复段落和独奏段落的协奏曲形式,第二乐章是小咏叹调形式的独奏曲,第三乐章是赋格和舞曲混合形式。巴赫并没有拘于某种奏鸣曲形式,而是教堂奏鸣曲和室内奏鸣曲都写。
由于巴赫天生爱专研的特性,总是带着研究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奏鸣曲的。和协奏曲一样,不管哪一种作曲形式到了他手中,他总是能将这种体裁的边界探索扩展至最远。
在1730年左右,德国北部的柏林乐派确立了奏鸣曲“慢-快-快”的乐章顺序。这种类型的奏鸣曲也称为“加速奏鸣曲”(Stretta Sonata)。它的特点除了有节奏上加速的倾向性外,还有情感上渐进的倾向。比如第一乐章通常是高度感性和极富表现力的。第二乐章是一首严格遵守规则、并具有严肃性格的乐章。第三乐章是首轻快活泼个性的乐章,经常是以小步舞曲或者帕斯皮耶舞曲(Passpied)节奏写就的。而且第三乐章还经常带有以小步舞曲主题所写的变奏。这种形式奏鸣曲的代表作曲家是C.P.E.巴赫。
奏鸣曲在经过多美尼科·斯卡拉蒂(Domenico Scarlatti)的准备,以及C.P.E.巴赫和海顿的发展之后,形成了奏鸣曲式。接着又演变为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维也纳古典奏鸣曲式。这些大师进一步将新的奏鸣曲式用到各种独奏、合奏(三重奏、弦乐四重奏等)以及管弦乐交响曲的创作中。可以这样理解,交响曲就是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弦乐四重奏就是四个弦乐器演奏的奏鸣曲。在古典时期,奏鸣曲被赋予了巴洛克赋格曲相同的重要地位;它也是西方音乐中持久的主导原则。发展到20世纪,它还激励着家肖斯塔科维奇、欣德米特、普罗科菲耶夫等人继续创作和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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