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闲云野鹤
2018-01-19·阅读时长7分钟
忠狗
狗,被称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最忠诚”三字是人类对狗至高无上的评价。人类与狗之间友好交往的历史悠远绵长,我国的瑶族、苗族和畲族视盘瓠王为始祖神,在传说中盘瓠即为二十八星宿之一娄金狗下界的五色龙犬。《后汉书》等文献记载,上古时犬戎兴兵来犯,帝喾许诺将公主许配能取敌首者,而盘瓠咬断番王头颅来献,帝喾信守诺言将公主嫁予盘瓠,随后夫妻迁居深山躬耕繁衍,子孙号曰蛮夷,后世感念其功绩,便崇拜盘瓠为族群信仰的图腾。人类先祖对狗之喜爱深厚,于此传说可见一斑。
晋朝志怪小说《搜神后记》中载,“晋太和中,广陵人杨生,养一狗,甚爱怜之,行止与俱。后,生饮酒醉,行大泽草中,眠不能动。时方冬月燎原,风势极盛。狗乃周章号唤,生醉不觉。前有一坑水,狗便走往水中,还,以身洒生左右草上。如此数次,周旋跬步,草皆沾湿,火至,免焚。生醒,方见之。”演绎版本为极力表现狗之忠义,多叙述此犬为救主数次往返草地与水坑后竟至累毙,这故事就是著名的“杨生义犬”。读原文可知此狗并未劳累殉生,在下文中粗心杨生失足落井而此犬再次凭借灵巧救主性命,后文载,“生因暗行,堕于空井中。狗呻吟彻晓。有人经过,怪此狗向井号,往视,见生。生曰:‘君可出我,当有厚报。’人曰:‘以此狗见与,便当相出。’生曰:‘此狗曾活我已死,不得相与。余即无惜。’人曰:‘若尔,便不相出。’狗因下头目井。生知其意,乃语路人云,‘以狗相与。’人即出之,系之而去。却后五日,狗夜走还。”这段文言读来着实趣味隽永,一则作者表现出犬对主人的至忠至善,另一方面也可体味此狗聪明伶俐且与主人深有感情默契。文中写这人与狗之间仅凭眼神交流便互相心领神会,杨生假意答应路人赠犬为报,待到获救出井后义犬就寻机逃脱回还。文章仅寥寥数笔便勾勒好一出活灵活现的即兴双簧,而我也想起苏东坡咏狗诗赞爱犬“乌喙”,其中一句“天不遣言语”就写出众多爱犬人的心声,只可惜狗儿天生不会说话。
“爱不需要聪明,而需要愚蠢;不需要算计,而需要忠诚。”这一句良言是“忠犬八公”忠诚义举所表达的深意,也是铲屎官与爱宠间深情厚义的恰当诠释。秋田犬“八公”每天傍晚到涩谷车站等候下班的主人结伴回家,某一天主人在工作时突发心脏病去世,因此再没出现在涩谷车站,而“八公”依然忠心耿耿地在站前等待,一等多年直至去世。“八公”成为忠诚象征,人们在涩谷站前树立铜像以示纪念,至今它仍然站在原地接受众人的敬意。日本人为忠犬塑像,而我国古代也有为爱犬立冢的典故。晋代陆平原有骏犬传信的美谈,有文记载,“晋之陆机,蓄一犬曰‘黄耳’。机官京师,久无家音,疑有不测。一日,戏语犬曰:‘汝能携书驰取消息否?’犬喜,摇尾。机遂作书,盛以竹筒,系犬颈。犬经驿路,昼夜亟驰。家人见书,又反书陆机。犬即就路,越岭翻山,驰往京师。其间千里之遥,人行往返五旬,而犬才二旬余。后犬死,机葬之,名之曰‘黄耳冢’。”后人用“黄耳传书”比喻传递家信,北宋黄山谷有诗“白云行处应垂泪,黄犬归时早寄书。”也是源于此轶事。古往今来的义犬故事让我们理解,狗对于主人的爱早已成为其本能,而埋葬狗的最好墓地,也正是主人能够对其持之以恒的心灵。
在我身边有只和“八公”很相似的狗,在下班回家路上经常在一个固定地方见到它,总感到隐喻看见“忠犬八公”的影子。狗是只田园犬,身形毛色与秋田犬都有类似之处,散发沉稳的气质,我曾和它打招呼,可它却不会随意与路人往来,小小的眼睛看看你,然后继续静静徘徊,盯着社区大门方向,若有所思地执着等待。我和居住附近的朋友打听狗的来历,可惜他也不清楚其中细情,而当我看过“八公”的故事,恍然觉得找到了答案,也许它正是守候生命的全部,也就是主人的归来。我也认识一些爱狗的老者,人已古稀年迈,为伴的狗也显出龙钟之态,看到他们步履蹒跚结伴同行的场面,要比孤单单的踽踽独行温馨百倍千倍。未搬家之前的旧邻里有一位老奶奶,为人和善慈祥,她有一只老狗为伴,人多言“狗随人性”,她的狗虽不是名贵血统,却也不吵不闹,忠厚老实招人欢喜。老人坐下休息它便趴在身旁,老人散步它便跟随左右,一人一狗结伴生活的写照是社区里暖意融融的一道景致。老人身体有恙的那段时间常见到狗独自在外漫步,那情景让人略感遗憾,更伤心是听说老狗的离去,爱狗的人讲:“不曾养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欣慰的是后来又见过那位老太太,而她身旁又多了一只小狗陪伴。
在城市中也常常见到拖着主人踉跄前行的阿拉斯加或哈士奇,看着它们肥硕臃肿的身躯以及充满憨态的眼神,我总会想到它们的前辈在雪原上兴奋奔跑的飒爽与疾驰于凛冽云天的动感。正是因为这脑海中的幻象与眼前的现实间存在的冲突,使我不觉得雪橇犬适合在城市被人类豢养,它们天生是适于冰雪户外天地的工作犬,恰如阿尔卑斯的圣伯纳,或是山地草原的牧羊犬,本是属于荒野自然驰骋的宠儿,不应是囿于铁笼与链条的宠物,即便被人类予以溺爱,也是一种充满了善意的束缚。每当在身边看到被狗链牵扯的大型犬,我总会想起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描写的家犬在阿拉斯加山野中慢慢恢复狼族野性的故事。贵族狗巴克被贼从大都市偷盗贩卖到极北作拉雪橇的工作犬,几经转手又成为淘金客赌博取乐的搏斗犬,经历一番丛林法则的血腥洗礼以及陆续而至遭受的抛弃与主人的丧生,日渐成熟的巴克对文明世界再无依恋,昔日养尊处优的宠物犬竟被唤醒沉睡的野性并最终回归原始的自然,成为浪迹天涯的群狼首领。《野性的呼唤》令伦敦获得盛名,而我读这小说时也怀疑巴克的归宿是否算是一只狗的幸运,当它一再失去值得信赖的主人,它寻着祖先足迹回到自由的荒野,虽然需要日夜为生存奔波,却也掌握了自己的生命,而不再为人类的私欲所管控。
且不论巴克是否算作命运宠儿,我确信那些在城市中被遗弃的流浪狗真是可怜,这些失宠者算是城市人泛滥伪善的佐证。朋友以为我是不愿亲近毛皮的异类,我只是自知不愿不负责地去尝试养狗,特别是高楼公寓的居住环境也不太适合去放养犬类。我儿时居住在平房院落也曾有过多年同动物共居一片天地的经历,正是如此,才不愿再去经历皮毛伙伴失去的痛苦。小时候家里有霸道的公鸡护院,有它在,生人休想进院,没有棍棒保护,人总会被它欺负,有一次家人下手太重,竟一棍将其打晕,公鸡昏了很久才缓醒,即便如此这公鸡也不收敛,后来在春节终于被宰杀。当看着锅中之物时,我们没什么异样情感,毕竟从小养的鸡鸭就是为年终的食物,即便有感情,也没有像今人将其视为无言儿女一般,这如哈萨克族作家所说:你不因有罪而死,我们不为挨饿而生。虽然儿时住在城里,但院落的习惯很多沿袭了农村的生活方式,养鸡是为蛋与肉,养猫是为避鼠,而养狗作为宠物则是很晚的事情。院里养的第一只狗是条流浪狮子狗,忘记是捡来的,还是它自己闯进院子,某一天就多出一只狗。它安静不吵闹,自知寄于篱下,也乖巧懂事,不去给旁人添烦,吃些剩菜饭就足矣,招呼就上前,不招呼也不去讨好献媚,总之是不讨人厌的狗。被收留的流浪狗怕再被遗弃所以懂事,时刻小心翼翼,这狗就是如此。狗刚来时毛发似毛毡又脏又乱,卷发覆盖住眼睛,只有好养活物的舅舅愿意给它洗净毛发,还用红头绳在头顶梳起一颗小辫,这狗的身姿顿时出落得顺眼,一双明眸有神地盯着人看,让人心生爱意怜悯。时间久了,这狗和我也渐生好感,有一次我骑车外出,骑行好几里路程隐约瞥到身后有道白影闪现,猛回头发现竟是这狗一直在车后奔跑追随,那一刻竟激动无比,赶紧停车将其抱起放在车筐送回家,看着这身份低卑曾被人无情遗弃的小畜不住地喘气,觉出它有情有义,对其的关爱又增加了几分,以至多年过后对这狗的印象还极为深刻。马克吐温曾说:“如果你收养了一只饥饿可怜的狗,并且让它舒适顺利,它将不会咬你,这便是一个人与一只狗之间最主要的差别。”
小时家的院落毗邻河流,漫长河岸分布着沿河而居者,有一年我顺水而行,游玩很久,是记忆中最遥远的沿河徒步,远到人家越来越少,后来竟在河堤树林间见到散落的土坟,野风徐徐而过,两岸人烟稀少,不禁在静寂中感到恐惧。隔河看到彼岸有一家孤零零院落,篱笆墙后传出哀鸣,我从下游桥上过河逆水往回走,走近院落发现一位朴实老汉正将一张新剥的狗皮撑在树枝捆绑的支架上,原来先前听到的哀鸣是屠狗时发出。皮的血淋没有令我惊慌,老汉的憨厚面容让人难以生出残忍念想,就像农家的杀鸡宰羊,今日回想起此事,我总是感慨狗对主人的仁义,不去谈论为人服务的导盲犬,救护犬等工作犬,就是这居家喂养的犬类在生时为主添欢作伴看家护院,至死也能为人所用,肉可食,皮可穿,即便病时,也曾听说过瘦狗体内生长狗宝献予主人的故事,总之,狗的忠义,以其毕生所为来践行,称之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不为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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