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斯秧
2020-09-21·阅读时长8分钟

三联中读的朋友你们好,我是来自北大的王斯秧。
司汤达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他所描写的当代社会,还在于他构建虚构世界的方法。他深受相对主义和经验论哲学家影响,认为没有普遍的真善美准则,有的只是个人的感觉与判断,因此世上并无绝对的真理,只有个人的、主观的真理;也没有客观、全面的现实,只有个人在某个时刻、某个角度所捕捉到的现实。而人的感知是不完整的、有选择的。司汤达举例说明:“您刚刚在大街上碰到了想要争夺您情人芳心的情敌,您跟他说了话;……告诉我,他的领带结是什么形状的。”这就是说,人被环境、时机或自身情感所限,无法掌握全局。司汤达说“我们被禁锢于自身的感觉之中,更被禁锢于我们从中得出的结论之中。”他在小说中忠实于他所认为的真实,避免用全知全能的视角、居高临下地描述环境和人物,而是描绘人物所捕捉到的外在世界,以人物的目光为出发点,记录他的所见、所闻、所感。
以《红与黑》为例,很多篇幅展示的都是于连眼中的世界,并通过他的自我剖析,告诉读者他对人、对事的印象以及他的心理活动。于连第一次见到阿格德主教,他先看到一个人的背影,对着镜子似乎在练习降福的动作。这人突然转过身来,于连看到对方胸前挂着的十字架,才猜到眼前的年轻人就是主教。于连来到神学院,被领进彼拉神甫的房间,首先只见一个身穿破旧道袍的人在低头写字,等对方抬起头,他才发现这人容貌丑陋、目光严厉。他承受不住神甫可怕的目光,紧张得昏了过去,小说就只通过他残存的意识写了他模糊听见的脚步声和话语,什么都没看见。三小时之后,等他通过神甫的考试,才看见自己的箱子一直摆在面前,只是他没有注意到。小说的叙述局限于人物的有限视野中,在叙事学中叫“内聚焦”,这种手法构成了司汤达的“主观现实主义”。
《红与黑》中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第一次见面,是一幕精心建构的场景。德·莱纳先生决定给三个孩子聘请家庭教师,德·莱纳夫人想象会有一个粗鲁肮脏的教士,要来打骂自己的孩子。正在她担心难过的时候,突然发现家门口站着一个陌生人。小说是这样写的:
“德·莱纳夫人在远离男人目光时,总是自然而然地活泼优雅。她正从客厅开向花园的落地长窗走出来,瞥见大门口有一张年轻的乡下人的脸。这人几乎还是个孩子,脸色苍白,刚刚哭过。他穿着雪白的衬衫,臂下夹着一件很干净的紫色平纹格子花呢上衣。”
第一个长句中,小说视角很快由外部描写转入德·莱纳夫人的内心,于连的形象不是由全知全能的叙述者来描述,而是透过观看者德·莱纳夫人诧异的目光展现出来。从来者的衣着打扮,她一眼看出这是个乡下人,但是又发现与他社会地位不相符合的几个细节:脸色苍白,穿着白衬衫。常年在地里干活的农民,不会有这样白皙的皮肤,衣着打扮也不会这样干净。正是这些不同寻常的细节,把于连和普通的农民区分开来,第一眼就引起了德·莱纳夫人的好感。她看到他“雪白的”衬衫、“很干净”的外套,放在形容词之前的表示强度的两个副词表明,在她的观察之中已经暗含了某种感情色彩。我们如果对照司汤达在《意大利绘画史》中的评论和他的小说,会发现他尤其注意绘画怎样用细节表现人物的情感,比如描绘一个人非常吃惊,就画出她手中的乐器掉在地上都浑然不觉,作者在小说中也运用了“赋予细节以激情的艺术”,使卑微的物品带上柔情的色彩,让它们摆脱物质的冰冷,具有了感情的热度。

▲《红与黑》1954年版电影剧照
“衬衫”是贯穿《红与黑》的具有表现力的一个细节。于连刚到市长家,市长见他穿着衬衣,就问家里有没有人看见他,因为穿着短上衣,让孩子和仆人看见是很不成体统的。市长马上带他去裁缝店买了一套新礼服,让他穿着得体之后才和孩子见面,这样才能树立家庭教师的威信。这个细节显出夫妇二人的差别:丈夫关心的是社交规则,妻子注意到的是衣服的干净,还有这个人本身的品质。相遇场景的第二段是:“这个小乡下人面色那么白,眼睛那么温柔,有点儿浪漫精神的德·莱纳夫人首先还以为可能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姑娘,来向市长先生求什么恩典的。”在这个具有“浪漫精神”的观察者眼中,于连没有被归为普通农民,而是被想象成浪漫故事的主角。接下来,德·莱纳夫人发现于连和女仆说话很勤,了解到他是因为内衣不够穿、需要女仆经常替他送到外面去洗。生活优越的德·莱纳夫人这才知道穷人的窘迫,她心生同情,想要偷偷送给于连几个金币去买衬衣,于连非常生气,认为她在羞辱自己:“我出身卑微,但是我并不低贱。如果我对德·莱纳先生隐瞒有关我的钱的任何事情,那我就连一个仆人都不如了。”后来,于连来到巴黎,德·拉莫尔侯爵竟然关心他的衣着起居,问他在裁缝那里买了多少件衬衣,于连说两件,侯爵马上给他头一个季度的薪水,说:“很好,再去买二十二件衬衣。”
要了解司汤达的写作手法,我们把他和巴尔扎克的描写做个对比。在《高老头》当中,巴尔扎克从衣食住行写出阔绰的高老头怎样缩衣节食、为女儿付出一切,他搬进伏盖公寓的第一年,住着最好的套间,里外服装,被褥行头,都非常讲究。衬衣料子细腻光洁,搭配着别针、金链子。到了第四年,高老头搬上了四层楼寒酸的房间,“漂亮的被褥衣物用旧了,他买十四铜子一码的棉布来代替。……他脱下宝蓝大褂跟那些华丽的服装,不分冬夏,只穿一件栗色粗呢大褂,羊毛背心,灰色毛料长裤。”两相比较,我们看出巴尔扎克的描写繁复、厚重、细致入微,通过物品的堆积慢慢营造故事所独有的、具有宿命气息的氛围,再让人物的命运在其中展开。
司汤达的描写却极为简练,把物质作为一种象征,只选择最具表现力的细节,融汇在行动当中。他说不愿在《红与黑》当中“用两页描述从主人公卧室窗前看到的景色,再用两页描绘他的穿着,再花两页展示他坐着的扶手椅的形状”,他甚至主张“让读者完全不知道德·莱纳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穿着什么样的裙子”,为的是避免将读者注意力分散到生动的描写之中,而是要集中在情感的发展上。左拉曾批评司汤达忽视人物的外形,其实司汤达只是没有按照传统的写法、对人物做一个客观、穷尽的描绘。他由内及外,以人心为出发点来构建外部世界,呈现的是人物在迅速的行动当中、在各种情绪的影响之下所捕捉到的片面、零散的信息。
主观视角影响到整个虚构世界的构建。最具说服力的一个例证,就是《红与黑》中于连两次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一天晚上乘凉的时候,德·莱纳夫人不小心碰到了于连的手,马上缩了回去。于连想:如果拿破仑碰上这样的情况,一定会抓住对方的手。于是,他把诱惑德·莱纳夫人当作一项军事任务,下定决心在夜晚十点钟之前抓住她的手。这是他强加给自己的责任,是考验勇气的战斗:
“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
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已。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
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
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红与黑》1993年版电影剧照
这一段叙述,正如小说所写,聚焦在于连的内心:“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他仅仅注意到与行动相关的两个细节:一是钟声,这是他给自己规定的行动的时限;二是他抓在手中的德·莱纳夫人的手,冰凉、挣扎,它的去留决定着行动的成败。于连沉浸在自己的行动中,外部世界的一切景物似乎不复存在。与此同时,小说巧妙地以另一重视角,描写了在于连内心剧烈争斗的同时,德·莱纳夫人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风在椴树浓密的枝叶间低吟,稀疏的雨点滴滴答答落在最低的叶子上,她听得好开心啊。”
第二天晚上,于连又在同一位置握住了德·莱纳夫人的手。这一次,他不再被担忧、胆怯所折磨,能够静心享受爱的甜蜜:
“于连不再想他那愤怒的野心了,也不再想他那些如此难以实施的计划了。他生平第一次受到美的力量左右。他沉浸在一种与他的性格如此不合的、模糊而甜蜜的梦幻之中,……恍恍惚惚地听着,那棵椴树的叶子在夜晚的微风中沙沙作响,远处杜河磨房中有几条狗在吠叫。”
人物在前一天晚上全然无感的环境、物品,此刻一一浮现,并因人物心境而带上了温柔的色彩。这两个片段,人物心境不同,关注不同,对外界的感知也完全不同,展现了完全由个人视角与内在情绪所界定的外部现实。
每个人眼中的世界图景既带有个人的局限与偏见,也带上了主观情感的热度与独特性。小说所呈现的,是透过情感透镜、被染色、被变形的现实。我们来看《巴马修道院》中著名的滑铁卢战场片段。在司汤达之前,小说家对战争场景的描述往往采取鸟瞰式的、回顾的全景描写,各个部分都非常清晰,组合成一个和谐、壮阔的画面。司汤达一反以全知全能视角进行宏大战争叙事的常规,透过一个初出茅庐的士兵惊奇困惑、支离破碎的眼光来呈现这场欧洲史上最著名的战争。主人公法布里斯怀着一腔热情奔赴战场,把战争想象成他在史诗中读到的英勇壮阔的样子,可是等到他身处其中,对于全局、事态毫无了解的时候,他只能捕捉到零星的、片面的画面,看到远处冒出白烟,听到远远近近的巨响,身边不时有士兵在混乱地奔跑。他看到“有一块田地奇怪地动起来”,土块四处飞溅,然后才明白是炮弹在身旁爆炸。这些 “奇怪的景象”,就是他对于战争的全部感知,主观印象的碎片拼凑成战争的拼图。
这个片段局限在主人公的感知之中,就不像传统小说那样因果分明,而是充满偶然事件,造成各种偶遇、冲突、惊奇。法布里斯丝毫不懂战场规则,处处碰壁,狼狈不堪,就连碰见他的偶像拿破仑都不认识,错失良机。同行的战友把他从马背上举起来扔在地上,让长官骑上马扬长而去,他才明白其他人心照不宣的战争规则。小说的高明之处在于它不仅仅呈现法布里斯充满激情和幻想的灵魂所折射出的现实,同时也呈现他实际所遭遇的世界,两者的反差让这个片段奇妙地融合了英雄主义与笨拙、诗意与可笑。可见叙述的主要目的不是呈现一场战争,而是描绘天真所引发的诗意。这种叙事手法体现了司汤达对于他所认为的“现实”的忠实,后来影响了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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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助理教授,司汤达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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