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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新政

作者:邢海洋

2018-03-02·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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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邢海洋)

房价日涨,“地王”还在刷新着市场的预期。当土地市场不“解渴”,居民望房兴叹时,作为缓解购房压力选项的租赁新政出台了。当我们听到冬天法国房东不能赶租客出门时,当我们得知英国的占领无人居住空房的“占居权”时,无不为自己“寄人篱下”的弱势处境深感压抑,从而激发出争做房奴的雄心壮志。这个意义上,租赁新政若能更“偏袒”租客,必能使紧绷的地产和房产市场松扣。可执行起来,却非易事。

一个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6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用以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租赁新政的目标是,到2020年租赁与购买一道助城镇居民居有其屋。具体措施上,租房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非本地户籍的租房者,可以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租房合同期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对于租房者,政府则允许按单间出租,承诺减少个人所得税。在增加房源方面,政府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现有制度框架下,这堪称是对租房客最慷慨的施予了。此前,为排挤低端租房者,地方政府曾出台过多项禁令,如禁隔断、禁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等等。新政中,一项看似低调的政策引来最多的关注,或改变租赁市场供求的格局。具体而言,政府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如果城市里大量受电商挤压而闲置的商业用房“变性”为租赁用房,或极大改变一线城市供不应求的租赁市场。在德国,住房自有率仅43%,租赁住房占据了57%的市场份额。租赁住房的相当一部分是政府通过土地、税收政策的倾斜,推动企业建设住房再低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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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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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投资物语专栏,还关注地理环境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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