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冬儿
2020-01-03·阅读时长10分钟
2019年12月23日
作为一名管家,约翰相当的尽职尽责,称职的管家永远知道如何与主人保持安全的距离。约翰的主人是一名少年成名的作家,他生活考究却不奢侈,一丝不苟却不挑剔,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在这个没有女主人却不乏女人流连的公寓里,他们相处的十分融洽。在约翰眼里,作家R更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从心理学角度上来说,少年成名就意味着这个人很难再长大,尽管作家R已经到了不惑之年,却丝毫没有和哪位小姐结婚的打算,对约翰来说,增加人口意味着增加工作量,别想着养尊处优的小姐们会成为一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但是对如何增加家庭工作量却有不计其数的念头。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早晨了,作家R虽然还在盛年,但跟年轻时期比,精力明显下降。约翰对主人的私生活不予置评,这不是他懂得分寸,而是他本人对作家这个行业充满了一种敬畏,还有就是同样作为男性的一种自卑,他很佩服作家R在异性跟前如鱼得水般的潇洒,更难得的是他能够做到片叶不沾身,这实在是一种天赋,跟写作一样神秘莫测。明明跟一个人朝夕相处十几年,即对这个人所有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又对这个人一无所知,这种舒服至极的默契,无疑把这一份契约关系延长要目测不到的一个时间节点。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早晨,约翰将一些信件搁在托盘里送到主人的卧室,这个时间,相当于主人的办公时间,处理来往的信件,阅读,或者写作。很明显,R不是一个靠勤奋成就自己的作家,他有这敏锐的洞察力,在灵感降临的时候,他会闭关写作好几天,甚至一个月杜绝与外界的联系,有时候会突然去旅行,消失好几天,他的财务基本可以保障他自由自在的生活,与拮据无缘,当然,有些太太的慷慨解囊大家都彼此心照不宣。总体来说,R是一个还算本分的作家,固定和不固定的收入支出着他稳固的体面单身汉的生活。约翰注意到托盘里没有经济来往的信件,读者的慕名来信和君子之交的问函也有一二,有一封明显是手稿,信封上只有收信人地址,详细的地址或者自我介绍一定在里面,或许想要一些推荐语或者想要通过R结识出版商,这都有可能,约翰再不做过多的揣测,越平常的日子越是好日子,没有特殊的事情发生,就意味着没有特殊的工作要做,自私点来讲,是这样的。
R已经起来了,他和约翰简单的进行了一下目光接触,简单的目光就是语言:一切照旧。约翰把托盘里的信件搁在书桌上,书桌的一角已经被晨曦偏爱的覆盖着,那是从张开的一扎窗帘中间漏进来的,这是作家的习惯,既不影响屋里的照明,又能让屋内的一切都保持在半睡半醒之间,慵懒又不失朝气。等约翰再进来时,R已经歪在了躺椅上,约翰留意到R打开的是手稿,纸张一点也不精致,但R的神情却异常的专注,这种专注另约翰吃惊,因为R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这在他对一切都彬彬有礼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上天对R是偏爱的,很明显R深知这一点,一表人才又天赋异禀,不用太辛苦就能挣到不菲的收入,作为一名作家社会地位天然超越那些蝇营狗苟之辈。尤其在女人面前,对他慷慨献身也好慷慨解囊也罢,他都照单全收并且毫无内疚感,如果说他是个浪荡不羁的人,指责他玩弄女性,那也有严重的事实发生才行,事实是所有和他在一起过的女人无一不宽恕了他,没有哪个女人会奢望永久的拥有他,因为他作为一个情人简直太完美了,这可以归结为他深得女人心的天赋,也有女人虚荣心在作祟,认为这是为艺术的献身,如果用爱锁住他,说不定会另女人产生内疚和不安。
约翰此时此刻并不知道,另R眉头紧锁呼吸微喘的这封手稿,是一封信,一个陌生女人写给R的信,与此同时,这也是这个陌生女人的遗书,在所有人包括R自己都认定的R完美的人生,在今天这个普通宁静的早晨,将被完全打破,一切,将不复从前,一切,将天翻地覆,一切的一切,我说的是,一切的一切。房间比刚才明显亮了一些,还不至于刺眼,约翰是来送咖啡的, 旁边还有两片吐司,简单是简单了点,这是作家的习惯,过上两三个钟头作家还会喝上一杯咖啡,上午头脑要清醒,娱乐和美餐一般放在黄昏以后。咖啡的香味立即串联到房间的各个角落,放在平时,仅仅浓郁的咖啡香味就能让作家愉悦起来,立即将注意力放在咖啡身上,并给约翰一个明显的致意。但是今天没有,那封手稿虽然被轻轻的捏在作家手中,约翰却感觉到作家此时此刻在用全身在攥着它,那种紧张的氛围就像与生俱来具有破坏性,让咖啡杯都屏住了自己的呼吸。约翰知道自己最好赶紧消失,可多年来的默契让他心生怜悯,或许他比任何时候更需要这杯咖啡,只是他此时此刻想不起来了,或者根本就忘记自己还有自由可以喝一杯咖啡。
“先生,咖啡好了。”约翰边说边把咖啡递了过去。是守护的本能让他打破所有的习惯,因为约翰从来没有把什么亲自递过去过,他们日常的交接永远有一个媒介,约翰放下,R自用自取。约翰递过去的咖啡杯是白瓷的,经过阳光照射路线时反射光刺了一下约翰的眼睛, 另约翰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的不适和失明,约翰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把剩下的路线走完,咖啡杯被顺利送到R的身边。R,以最轻松舒适的姿势外在躺椅上,但却牢牢的被那封手稿捆的死死的,是的,是被捆绑的,就像鬼魅魂灵吸附在阳间人类身上那样,R的表情除了完全的沉浸在字里行间,还有一种莫名的恐惧,突然之间,速度快到压抑的约翰端着咖啡杯的手轻微抖了一下,R翻到了下一页,被翻过去的那一页叠放在了最后。速度虽然很快,指尖触碰信纸的力度还是很轻,就像他对女人,表面看起了平淡无奇,实际上早就杀到了女人心底。
约翰此时此刻方觉得,自己太低估这封手稿的力量了,相对于那杯卖力挥发香气的咖啡,约翰的多此一举更加的尴尬,他伫立在那里,不知道谁是活的那个,谁是没了魂魄的那个,主仆二人都进入到自己的单独的时空当中,近在咫尺却毫无交集。
约翰收回了手,即便此刻把咖啡杯摔碎在刚上过腊的木地板上,作家也不会抬一下眼睑。眼神顺着流畅的字迹一点点在移动,那是艰难又贪婪的挪动。近二十年来,约翰第一次当着主人的面放松了下来。是的,尽管R一直是随和的主人,但约翰却一直谨守本分,从来没有在主人跟前放松过一次,无论主人什么样的状态,哪怕命令他放松,约翰也绝对做不到。而此刻,约翰做回了约翰,而不是一个管家,他直直的盯着R,出于关心和爱护,而不是探寻和敬畏。站在亲人和朋友的角度,约翰觉得自己不太适合走出这间卧室,或者书房,在平时,即便R不在的时候,约翰除了打扫也绝对不会涉足这里,更不会逗留。
这是一间朝阳的房间,冬暖夏凉,作家虽不喜剧烈的日照,却喜欢房间充满阳光的味道,白天作家不在家的时候,约翰会把窗帘拉到最两端,让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接受阳光热烈的抚摸,连续的阴天则会让作家烦躁不安。作家在家,窗帘会像这样放开一条十公分的缝隙一整天,他会躲在阴影里,啜饮着咖啡,酒精和雪茄他也喜欢,但是和家里分的很彻底,即便点着雪茄醉醺醺的回到这里,他会立即进入涣洗间,灭掉雪茄冲洗滞留在身上的酒精味道。约翰放下咖啡杯,轻轻往外抬了一下作家书桌前的座椅,约翰的身材和作家相似,作家的肩膀略微宽了一点,那把椅子轻松的蜷下了焦虑不安的约翰。躺椅距离约翰一步之遥,而约翰知道R与自己相距是十万八千里,而作家一旦回归,约翰要第一时间让他看到自己,就像陷入昏迷的病人睁开眼睛那一瞬间想要看到亲人一般。R没有亲人,父母早逝,他靠着父母遗留给他的遗产供养自己的才华,然后又用才华供养着自己。约翰并不是他父母遗留给他的财产,那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自我介绍,彼此看对了眼,三十出头的约翰跟着二十出头的R回了家,不久就租住了这里。楼下的商铺已经开始喧嚣了,此起彼伏的马蹄声和远处教堂的钟声衬托的这个房间更加的安静。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淌,作家争分夺秒的阅读。就算给约翰一万次机会,他也猜不到那封手稿的内容。那是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原稿已经出版了,茨威格写的,就叫《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位风流了半辈子四处留情的作家自以为看透了世间所有的女人,他虽然每天都在幻想真爱却没有一秒钟相信真爱,他把自己的幻想付诸于笔下,自诩为爱情大师,却一而再再而三面对真爱视而不见。这封信,釜底抽薪般,摧枯拉朽般捣毁了R。信,是十几年前住在对面的邻居写来的,十几年前她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就那么被R吸引,从此开始了一生的暗恋,被母亲带离城市后,又背叛家庭折返回作家所在的城市,成年的她貌美如花,通过邂逅的方式被风流作家带回家过夜,作家丝毫不认得这是多年前邻居家的小妹妹,而且短暂的一夜情竟然让女孩怀了身孕,孤苦无依的她流浪在最肮脏的街头医院生下了一个男孩,为了抚养这个孩子,女孩靠自己绝佳的美貌和肉体换取母子二人的生存空间,女孩因为热爱作家而坚持读书自学,虽然不得已做了他人的情妇,却绝非寻常女子可比,一再遭遇良人的求婚。可女孩为了R,坚决不与人婚配,之后,竟真的与作家再一次相遇,作家非但认不出这是对面的小姑娘,认不出这是数年前的一夜情的清纯女生,还把已经风华绝代的她当做妓女,事后很大方的塞了一笔钱给她。种种原因,她和孩子再一次沦落到风雪交加风餐露宿之中,儿子身染传染病,高烧数日不治身亡。这封信,就是这个女人守着儿子的尸体以及自己虚弱透支的身体写的,并注明,如果R收到了这封信,那就代表着她也死了。也就是说,这份炙热的爱恋,只有死亡才能促使她说出口。
一个小时前,R还是一个优越感十足的作家,自以为是人群里敏锐的聪明了睿智的清醒的那一类,此时此刻,R只是一堆碎片。他曾多次使用过“欲哭无泪”这个词,此刻才知道,什么叫“欲哭无泪”。
信看完了,约翰也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再糟糕的事情又能怎样呢?破产、至亲的故去? 据约翰所知,R的收入除了版税,还有父母遗留给他的一处庄园,以十分慷慨的租金出租给了富户,R虽出入上流社会,但是开销并不算奢靡,他毕竟需要足够的时间令自己安静下来写作,而且他本人对自己的才华十分自负,钱财方面看的很淡,即便真的破产了,他也有信心在出版商那里预支大笔的费用维持开销。而至亲?除了两个不常来往的姨母,他也没有要好的至亲。女人,只剩下女人了,约翰迅速搜索起R的女人们,可惜,一片空白。
R起身了,猛然间,他要回信,约翰随之起身,将座椅拉开,将凉了的咖啡端走,走出门的瞬间,他看了一眼R,他对着空白纸,在发待,不,更像是在发抖。
约翰意识到他不能离开,至少在R停止发抖之前他不能离开。
“约翰,约翰,她说你见过她,你见过她”
“您说谁,先生?”
“女人,一个女人,她怀了我的孩子,是个男孩,很像我的男孩,八、八九岁了。”
“先生,”约翰刻意让自己冷静,“那位女士要您抚养那孩子吗?”
“不,如果孩子和她都还活着的话,她永远就不让我知道她和那孩子的存在。”
R抱着自己嗡嗡作响的头,艰难的说。
“什么?先生,您说还活着是,是什么意思?”约翰刚开始还心存侥幸,如果这是一次逼婚其实也不算太差,作家一时接受不了也是有的,妥善安置一个私生子在上流社会也是很常见的事儿,尤其作家们,大仲马和小仲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还活着”是什么意思?
“她们,她和孩子,她和孩子,都不在了”。
约翰强打着精神,双腿已经有些酸软了,面对已经忘记了如何哽咽的作家,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突兀:“先生,您是说,一个女人和您有了孩子,然后孩子和孩子母亲都,都去世了吗?”约翰的脑子开始转动,“先生,也许这是个恶作剧吧?怎么可能呢”?
约翰头也不抬,左手伸出来精准的握住了哪支中国瓷的花瓶。约翰的脑子嗡的一声,心中那点侥幸,砰的一下碎裂了。
十几年了,每逢作家生日这天,就有一个匿名者送到府邸一束白玫瑰,作家倒是经常收到书迷的礼物,一般都希望索要到作家的签名甚至是亲笔回信,生怕回信的地址和名字不清楚。而能够十几年坚持在生日当天送白玫瑰而且匿名,除了有些匪夷所思,作家有时候也轻蔑的想这个匿名者是故弄玄虚。此刻,作家握着的花瓶空空荡荡一无所有,而作家的生日,就在前几天。谁,会用十几年的时间布局一个恶作剧?
约翰吞咽了一下口水,连忙将手里已经颤抖不已的咖啡杯放在书桌上。
“先生,信里还说了什么?”
“没有,什么都没有。”
“您刚才说,我见过她?”
“对!”作家猛然抬起头,约翰看到作家已经泪流满面。“你见过,你见过,她十几年前就住在我们对面,那时她才十二三岁,她说你见过她”。
“什么?那个对面的小姑娘?”
“是,是她,是她,她后来搬走了,然后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十八岁的时候回来了,但是我不认得她,我们在一起三天,然后她就怀了孩子,然后,然后为了带大我的孩子,她,她,然后,然后,然后她说孩子死了,她也快死了,在一个漆黑的冰冷的夜里,也许我在喝酒聊天的时候,最爱我的女人和我的儿子,死在了一个,一个········,我该死,我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错过她,以至于我到现在都想不起她的样子,还有我那可怜的孩子······”
约翰瞪大了双眼,从作家断断续续的的描述里,约翰依稀看到了那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对,是她,她就像个小鹿一样,躲躲闪闪,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他记得她,她是那么的健康、单纯、可爱。她死了?和自己的孩子一起?死在了什么地方?阴冷漆黑的夜里?
约翰看着痛不欲生的R,心底的疑惑犹如一团乱麻,不过他知道自己的疑惑是其次的。这个时代,不能说是最好的,也不能说是最坏的,但是每一个时代,都会把一些最真最善最美的人绞死在阴暗的角落里,因为表面上热烈追求真善美的人,往往看不到他们的存在不相信他们的存在。
那个陌生的女人,成了最大的赢家,最终得到了他深爱的男人,一生一世。R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丢掉了一切,无从弥补,然后,还得不到这个世界的一丝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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