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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的十八般武艺

作者:驳静

2020-01-08·阅读时长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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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着琥珀光泽的卤猪脚、猪肘子,散出香气,立刻就能抚慰一个思乡的人


摄影 /常缓山

吃猪小史

选择浙江起初是因为苏东坡这个人。“东坡肉”大大地有名,他与杭州又渊源颇深,两次在杭州当地方官。他与猪肉的关系有打油诗作证:“净洗铛,少着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杭帮菜中其中一道名菜即是“东坡肉”,此东坡肉与他打油诗里写的猪肉做法,用现代烹饪观点去理解,基本就是一回事。都是小火慢炖,多加调料少加水,剩下的交给时间。

宋朝称得上吃猪肉的一个高峰期,“价贱如泥土”的另一方面,佐证的也是其畜养量大。记录北宋首都开封城风土人情的《东京梦华录》,讲过一个场景,说民间要宰杀的猪,得从南薰门入城,“每日至晚,每群万数”,而且还说猪群在街上行进时,没有乱跑的。即便有夸张的可能性,也依旧是盛况。

往宋朝以前追溯。江南素来被称为“鱼米之乡”,并不包括猪,率先吃猪肉的是北方。考古界追溯到的最早猪骨距今9000年,当时已经是驯养过的家猪,不过它是在黄河流域,也就是北方地区。而相应地,长江流域就少得多,唯一例外就是5000年前的浙江,良渚文化出土的动物遗存中以家猪为多数。此后几千年间,世情变幻,朝代更替,中国农耕社会的本质不变,养猪吃猪,用猪祭祀的总体习惯是一致的。到了秦汉时期,政府倡导大家伙儿养点猪,也养点鸡,是谓“一猪,雌鸡四头”。

先秦时期有“炮豚”做法,看上去是“叫化鸡+汽锅鸡”的组合:乳猪挖空,内填枣,外裹泥,拿去烤。烤熟之后,涂上米浆,再拿去煎炸,这煎炸用的油,自然也是猪油。这还不算完,煎炸的这只小鼎要再放到更大的锅里去隔水蒸,直蒸他个三天三夜。终于可以吃了,那也要“与梅子肉酱同食”。《礼记》记载的这种吃法,当然是贵族阶级才能享用到,比现在也讲究得多。

之后,游牧民族侵入中原地区,中国人的饮食结构曾因此改变,北魏《洛阳伽蓝记》说“羊是陆产者之最”,羊肉曾取代过猪肉的位置。唐宋以后,随着人口增长,耕地被更多地开发,圈养而高产的猪,才重新夺回它“天下畜之”的地位。

杭州美食家陈立教授的观点是,江南人开始大量吃猪,又与中原动乱、居民南迁有关,包括“五胡乱华”“大槐树移民”等历史事件。移民迁徙,人们都要赶着猪一起,然而又不可能一步到位,于是一路走一路停留。陈教授梳理江南猪品种的演化,“莱芜的猪,就是金坛猪的前辈,金坛猪又是米猪的前辈,米猪又是太湖猪的前辈,一路南下,在这个过程当中,猪的特性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比如有一种南方猪会吃的一种水草叫水花生,北方的猪从来不吃,北方的猪不会游泳,南方的猪,发大水都可以活下来”。


广州富力君悦大酒店行政副总厨梁志坤,已从业20余年


烹调方式当然也发生变化。东南沿海的人们吃一味佳肴叫作“鲞烧肉”,这是非常好的设计,鲞就是晒干的咸鱼,它的鲜味主要来自门冬氨酸和丙氨酸,而猪肉,鲜味主要来自谷氨酸、粗氨酸和精氨酸,两者一起烧,构成非常丰富的氨基酸交换。如果真要区分今天南北方吃猪肉的特点,鲞烧肉是南方猪肉料理的典型代表。猪肉固然是主角,却经常不唯一,“双男主”事件时有发生——人们习惯在烹饪猪肉时添入些辅助食材,它们的鲜味碰撞在一起,似乎才够味,比方说大大有名的梅干菜烧肉和笋烧肉。

最近百年重要的历史节点是新中国成立。毛主席当年号召大家养猪,说猪一头就是一个“小小的化肥厂”。“养猪是关系肥料、肉食和出口换取外汇的大问题,一切合作社都要将养猪一事放在自己的计划内。”如此号召之下,养猪成为家家户户的“大事业”,当然,这同时也是“没有肉吃”和“凭票买肉”的时期。改革开放之后,吃猪肉逐渐不成问题。

近40年来,养猪更是实现了工厂化和专业化。我小时候生活在浙江富阳的乡下,我妈妈和村里的其他人家一样,都会养猪,也有售卖的,也有养来自己过年吃的,每到过年前那几天,村里几乎每天都有“杀猪表演”。如今这种过年的热腾气氛已不复存在,“土猪”也成为一样越来越罕见的东西。去年秋天,我堂弟结婚,在村里摆酒席43桌。我叔叔特地寻觅到两头家养土猪,花去9000元,共杀出300多斤肉。

富阳一带摆在乡下的宴席里,有一道菜我极热衷,每逢宴席,我都专等这道菜。也是需要等的,因为它总是在宴席尾声时才会上场,有时席吃得太长,一桌人走掉了几个的情况也经常发生,我总是乐得有人走掉。这个菜叫“肉夹馒头”,为何不是“馒头夹肉”?道理应当和西安“肉夹馍”是一样的。

肉做法是红烧,部位应当是五花肉,不过宴席都是按整头猪购买,所以一盘肉,总要混进来一些猪腿上的或其他部位的瘦肉。它的精彩之处在于要切得够大够豪爽,乡下做席大师傅,不会拘泥于形状,也不会像家中做红烧肉那样将它炖到那么烂,仿佛刻意保留肥肉里的油脂。总之这样一盘端上时,不免要在心里惊叹一声,它们实在块头大,铿锵有力,于别处见不着。

一大盘红烧肉上桌后,没人会动筷子,直到几分钟后,跑堂的怀抱巨大的蒸笼出现。他会挨桌发馒头,走到你身边,打开蒸笼盖,叫你自己抓,我一抓就是——8个。我已经有好久没有吃到过它,当时就打定主意,不仅要吃,还要打包带走。富阳的馒头与北方有很大不同,它是所谓“酒酿馒头”,发挥威力的是糯米制成的酒酿酵。馒头松松软软,内里空间很大,撕开一个口子,夹肉一块,挑肥的夹,咬一大口,满嘴是油。馒头带着清甜,夹着那肥瘦相间的烧肉来吃正是妙不可言——经验之谈,倘若是瘦肉,则很有可能因为太干被噎到。乡下办婚礼,至亲基本能连吃三天,我那次果真待足了三天,连吃三天馒头夹肉。第二天的早餐,都是将打包回家的馒头上锅蒸了两个吃,仿佛要把未来几年的配额都提前吃掉。记忆中不曾有吃得如此放肆和过瘾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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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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