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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平台 | 平台治理:东西方社会有何差异?

作者:张志安

2022-11-12·阅读时长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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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平台 | 平台治理:东西方社会有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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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讲我们来谈谈互联网平台的治理和治理背后的理念。平台的治理是为了促进平台的公共价值,让平台获得可持续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公众和网民,也更好地符合国家政策,合规发展。平台治理的逻辑背后,往往也体现出平台治理的理念,这方面中西方社会有很大的差异。

现在全球关于平台的治理,基本上可以看到三个区域和三个模式:中国模式、美国模式、欧盟模式。我们拿反垄断的监管做例子,可以看出这三个区域存在很大差别。

中国是边发展,边强化监管。我们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修订草案,增设了关于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依据,说明它适用于所有主体。这个公测在2020年初就做了,现在相关的政策法规已经比较完善了,还更新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于“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现差别待遇等情况都进行了严格监管和立案调查。

大家可以发现,首先,政府比较鼓励中国互联网企业和平台企业的发展,让它释放促进就业、促进经济的正向价值,让中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带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但是从2020年开始,当平台企业出现很多负面效应或负面影响的时候,国家要进行比较严格的监管,并且从对内容的监管扩展到了对数据、对市场的监管。在2022年的上半年,相关部门宣布了这种集中的、严苛的监管,由此进入常态化监管。所以我们能感受到中国的平台监管模式和治理模式,是边发展、边强化监管。

美国则一直是市场主导。美国的平台企业在全世界攻城略地,建立了极其强大的垄断优势,所以它更多会交给企业自律。在过去几年中,对平台的监管也在强化,但总体来讲还是市场主导的。

其中也会有一些诉讼。比方说司法部曾经在2020年对谷歌提出过反垄断的诉讼;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48个州的总检察长也曾经针对脸书(Facebook,现已改名为Meta,取“原宇宙”之意)提出过相关诉讼。但是这种诉讼和监管总体来讲没有那么严苛和高频。

总体来讲,美国的平台企业发展还是在一个相对市场主导的环境和政策下进行的,其实这也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因为全世界在攻城略地的都是美国平台企业,它们为美国创造了更大的数字经济回报,为美国的国家和全球的意识形态的安全领域建立了更加垄断的、或者更加主导性的优势。


  ▲2011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访问Facebook加州总部,并举行网络市政厅式的会议与民众交流 

但是欧盟就不一样了。欧盟可以说是全世界平台监管最严格的地区,而且它是用数字宪法的方式进行严格的监管。欧盟通过了《数字服务法案》《数字市场法案》,对包括Facebook在内的美国平台企业进行了非常严格的监管和罚款,而且经常是重罚。

大家有没有意识到,欧盟几乎没有一个自己生长起来的超级平台企业。为什么?

一方面,因为欧盟国家人口规模相对不那么大,要进行规模化的数据提取和抓取捕获不太容易。

另一方面,欧盟国家非常重视个人的隐私数据保护,所以这些app在协议条款或者数据捕获的最初环节就被严格监管。我们前面讲过,如果数据捕获这一段的监管非常严格,平台的数据智能化程度是不可能高的,所以这一点也限制了平台企业在欧盟的发展。

还有一个比较容易被忽略的原因,但是又很重要:欧盟国家非常重视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他们认为超级平台企业的基础设施化,会抹平不同国家的文化多样性,让很多国家自己的文化在数字互联网文化的时代中变得更加统一和均衡。这种数字文化会让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被抹杀,或者是被消减。所以,这种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重视,其实也限制了欧盟平台企业的发展。

还有一种观念,来自相对精英的一种考量:平台有连接一切的属性,但连接一切真的好吗?有的时候,我们的社会生活在一种“连接胜过一切”的现代性思维中,我们会觉得连接太好了,不连接太不方便了,连接真是太高效了。

于是我们去看数字鸿沟的问题。很多中老年人或者弱势群体不能连接,我们心心念念地想帮他们,告诉他们连接真好,所以要把app进行适老化改造,要把数字扩大、标签简化,我们要做“数字反哺”,让年轻人帮老年人上网、教老年人打车、教老年人使用数字工具。我们好像是一片好意,这是没错的。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中国14亿人中,有10亿人上网,还有3亿到4亿人没有上网,他们本身无法通过智能手机去连接,那么他们的基本权利、他们的日常生活,他们的便捷需求就不能得到满足了吗?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有些人是拒绝连接的——他不想连接。所以我们在大力推进数字鸿沟化解的过程中,其实要反思:连接胜过一切吗?还是有的时候,适度的不连接,也是一种人的权利?或者说无法连接,本身就是一种客观现实。

这是欧盟的对连接现代性的反思。尽管它们没有出现什么超级平台企业,但是对平台企业的严格监管也给了我们一种启示。

小结一下:全世界的平台监管,以反垄断作为案例,有中国的边发展、边强化监管,有美国的企业自律基础上市场主导的监管强化,也有欧盟的以数字宪法进行的严格监管。

澳洲的学者Terry Flew在最近一本关于平台规制和治理的书(Regulating Platforms)里,提到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国家回归(state return)”。他说2020年以来,全球都表现出国家权力对平台监管的强化,国家的角色在回归。“国家回归”不一定适合解释中国,因为中国国家政府始终是在场的,所以它拥有一种因时而变的平台治理和平台监管的调整策略。

所以中国始终是国家在场,西方是国家回归,这是中西方平台监管的差别。


  Terry Flew,澳大利亚媒体与传播学者

Terry Flew在这本书里把互联网和互联网平台的治理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开放互联网的阶段,上世纪90年代到2000年左右。这个阶段是网络权力去中心化,社会普遍在拥抱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企业和平台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自由讨论和辩论,政府越少干预,公众就能获得越多的平台使用均等化机会。所以那个年代,政府对平台、对互联网的监管是相对较弱的,我们把它叫做开放互联网的时代。

在2010年到2020年这个阶段,这10年中平台化带来了很多问题。比方说剑桥分析公司在社交网络上针对那些犹豫不决的选民,通过算法推荐去进行积极干预,这会导致一种平台在背后进行政治操控;另外,好像平台让公众的表达更加多元化了,但它又走向了一种集中:我们貌似感觉到互联网社交平台中的意见领袖群体在分化,实际上它在去中心化的过程中又导致了再中心化的可能;还有我们前面讲到的平台监控,平台资本主义“二选一”;在网络平台上好像公共对话变得越来越难,有的时候甚至陷入意见极化——你不听我、我不听你,我们无法进行理性对话;而且全球范围内在线的内容生产和交互,越来越多地被一小部分主宰全球数字市场的大型超级平台所监管和支配。

所以,(互联网和互联网平台)好像没有带来一种特别强的开放、多元、平等、理性对话的可能。这个时候出现了平台化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治理和发展进入了平台化的集中时代。

在2020年以来,全球出现了强监管的互联网时代。这个阶段按照Terry Flew的观点,焦点就是治理。他说政策开始变得更加严苛,国家变得更加强势介入,国家能力的回归,让国家对平台的强势监管出现了。这个阶段正处在进行过程中。

从开放的网络,到平台化的网络,到受监管的网络,互联网网络治理的三个阶段被做了这样一个划分。在开放的互联网时代,讨论的焦点是自由、机会、民主,减少政府干预;在平台化的互联网时代,集中讨论平台和网络对政治、经济、用户隐私的各种危害,还有对新闻业、公共价值的负面影响;而在强监管的互联网时代,治理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大家在讨论什么样的政策制度和行动组合,才能兼顾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既要发展又要安全。这是三个不同治理阶段的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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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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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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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象出发的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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