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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亚当·斯密 | 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如何在世界上发现和创造秩序?

作者:薛巍

2017-06-05·阅读时长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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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丁堡大学历史学教授尼古拉斯·菲利普森在《亚当·斯密:开明的生活》中说,斯密真正的问题不是经济学家的问题——我们怎么会变富或变穷?甚至也不是哲学家的问题——一个人该怎样生活?它是现代的问题,即达尔文的问题: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如何在世界上发现和创造秩序?


亚当·斯密

人的科学

  亚当·斯密被认为是经济学的鼻祖,但经济学只是亚当·斯密更宏大的哲学体系一个很小的部分。斯密认为,到他那时候,有可能以对人的本性的内省和对古代史和当代史的研究为基础,发展出一门真正的人的科学。这门科学将解释开明的统治者为扩大自由、促进被统治者的幸福、提高国家的财富和力量,在统治和立法时应该遵循的原则。


  亚当·斯密1723年出生于苏格兰东海岸,在格拉斯哥大学研究道德哲学,在牛津大学读了5年,于1749年左右到了爱丁堡,那时他只有20多岁。在爱丁堡,比斯密大10多岁的休谟迅速与他结为好友。1776年休谟去世后,亚当·斯密写道:“总的说来,在他生前和死后,我一直认为他几乎接近于完美的智者和一个有德之人的典范,可能是人类脆弱的本性所能提供的最高典范。”


尼古拉斯·菲利普森

  菲利普森指出,斯密的很多思想都源自休谟。连他的经济学理论也能在休谟那里找到出处。他的贸易平衡循环理论是休谟最先提出来的,他关于同情是市场的黏合剂的思想也是休谟的。但斯密最喜欢的词——活跃和生产性——并不是休谟最喜欢的。《纽约客》的戈普尼克说:“斯密热爱生活。他从休谟对理性的限度、迷信的荒唐、激情的首要地位的说明中学到的,不是斯多葛式的冷漠和休谟的平静,而是某种更像爱比克泰德的专注:如果我们生活在物质世界,那就让我们把它变成我们的物质。”


  《道德情操论》是回应卢梭对野蛮的崇拜。卢梭认为社会使人成了虚荣和野心的奴隶。斯密则认为,社会教人成为善良的人。原始人弱小又贫穷,慢慢学会合作,使用语言和改善生活。跟其他物种不同,我们寻求某种好于我们的本性赋予我们的东西,我们学会给自己穿上衣服,学会把肉烧熟。我们的贫困使得我们乐于去改进。“道德情操论”与其说是伦理学,不如说是文明交际理论,与卢梭和霍布斯相反,与休谟一致。在其中,想象发挥主要的作用。通过想象性同情,我们形成关于正义、道德、美、品位、风度和秩序的概念。


亚当·斯密

  休谟在论文中对同情并不是完全抱着同情之心的。他认为自我是不断变化、不确定的,同情可能导致顺从:人发现相对于他们的朋友和伙伴,很难顺从他们自己的理性或爱好。斯密则从他那里学到,人生活在群体中,共同的幸福感对个人的幸福感来说非常重要。休谟写道:“出生于一个家庭中的人,出于必需、天性和习惯,被迫维持一个社会。”斯密深入探索了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个问题。警察、军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即使警察不在,大部分人也能和谐相处。“无论人被认为有多自私,显然在他的本性中仍有一些原则,使他对别人的境遇感兴趣,使他们的幸福成为自己的必需,虽然除了看到别人幸福很高兴之外他没有别的收获。”


  1759年斯密出版了《道德情操论》一书,从同情讲到了市场。在他看来,同情源于人类本性中的一种原则。他说,我们内心有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我们用它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斯密指出,同情本身不足以使我们善良。如果我们看到自己的兄弟或最好的朋友受到拷打,我们真的会同情吗?除非我们想象如果那是我们自己在受拷打是怎样的感觉。使我们变得善良的是我们自己的心灵。同情不是一种反思或平静的内心思索,它是一种活动。在斯密看来,同情在市场上发挥着作用。“人不断地需要别人的帮助,他必须以某种手段来获取帮助。他不是通过哄骗或奉承,而是要考虑别人的需要,或显得对别人有利。只索要爱是不行的,他要诉诸别人的自爱。这样谈判最容易。”


  斯密认为,人想生活在一个繁荣的社会中,这很正常,但同样正常的是,他们要生活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中。他们对改善生活的追求最终是社会性的,不是植根于对获取的热爱,而是对交易、讨价还价和交往的热爱。人们创造市场是因为他们热爱快乐和幸福,在一个财富聚集在少数人手中的社会,谁能幸福地生活?他相信的不是市场会使人自由,而是自由的人会走向市场。

哲学体系与怀疑论

  休谟摒弃理性主义伦理学,他认为,道德判断不可能是理性的判断,因为理性不可能推动我们去行动,而道德判断的全部意义和目的就在于指导我们的行为。理性要么像在数学中那样与观念有关,要么与事实有关。这两者都不能推动我们去行动,促使我们行动的不是这种或那种已存在的情况,而是现在或将来的情形引起的对快乐或痛苦的预料。对快乐或痛苦所做的预料唤起的是情感而不是理性。理性可以告诉情感所追求的目标是否存在,追求目标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什么,但理性不能判断也不能批评情感。因而宣称宁可让整个世界毁灭也不愿意擦破自己的手指,这并不违背理性。因为理性不可能在任何意义上对情感进行裁决。理性仅仅是情感的奴隶。


休谟

  休谟和亚当·斯密都反对之前对政治和道德极端理性主义的理论——认为政府建立在完全理性的契约的基础上,或道德可以被化约为对自利的理性计算。休谟认为,应该用风俗、习惯、利益的自然集中、对有用性的普遍同意来解释这些问题。


  斯密论述的细节是趣味盎然的。他著作中的很多内容是要解释为什么欧洲社会没有达到理性原本应该达到的繁荣水平。罪魁祸首有:那些愚蠢的地主,他们以为获得更多的土地比提高已有土地的生产效率更重要,说服政府相信保护主义对国家有利的商人,过多干预的政府(尤其是发动昂贵的战争)。


哲学家约翰·格雷

  英国哲学家约翰·格雷说:“没有休谟的哲学供他吸收,斯密的成就可能会非常小。但这两位思想家的观点之间存在差异,且大部分对斯密不利。”斯密跟休谟一样,都把同情心看做是道德的基础。但斯密不赞同休谟在功利问题上的论点。当我们在道德上认可一个人的行为时,我们主要把它看做是适当或是适合的行为来认可的,而不是把它看做有用的。我们必须问那个想象中的观察者,是否认为我们的行为是适当的。依此行动,我们才会克服自爱的偏见。


  斯密没有模仿休谟自由思考的勇气,甚至没有实现休谟拜托给他的临终遗愿——出版他可能会引发争议的《自然宗教对话录》。斯密不仅不像休谟那样坦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也不像休谟那样致力于怀疑论式的探究。启蒙思想家休谟乐于质问理性的力量,斯密则被体系精神迷住了,梦想着把所有的人类生活纳入一个思想体系。


  在斯密看来,历史是一系列舞台剧,其高潮是自由的体系,他认为它诞生于他在写作时的苏格兰和英格兰,是进步的体现。他承认,新兴的商业文明会对道德造成危害。他担心市场推动的劳动分工会阻止工人在道德和知识上的进步,所以他强烈支持公共教育。但是他丝毫也不怀疑商业和自由能够共存,如果短期内不能,长期来看肯定能。


  《道德情操论》表明,斯密的思想体系比那些自封为他的弟子的人要精致、敏锐得多。但那是一个体系,斯密跟休谟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是一个体系的构建者,而休谟不信任任何种类的总体性的知识结构。他在《论公民自由》一文中说,他怀疑“世界还太年轻,确定不了政治上的真理”。他以大革命前法国的情况,质疑知识和财富在自由社会增长得最快,在绝对权力政府会停滞这种观点。“绝对权力下的国民也可能成为我们在商业和知识上的对手。”休谟认为,历史是一连串的偶然事件。我们不能预测未来,可以肯定的是,将存在多种政体。任何认为某一种政体将战胜其他政体的宏大理论都是虚幻的。斯密的“国富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休谟知道,人类生活过于多样化和不可预测,不会受限于任何一种体系,包括斯密的体系。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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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人称“贝小戎”、“小贝”,读书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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